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施择站长深入楚雄州检查督导事权上收采测分离工作
2017年10月12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施择站长、质量管理室谢海涛主任,深入楚雄州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考核断面大湾子、江边断面,就采测分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施择站长一行全程督导了楚雄州元谋县辖区内的大湾子、江边断面采测分离样品采集工作,对楚雄州环境监测站、北京科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采样公司)采样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并对采样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了查看,与采样人员详细交流,指出了采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检查督导过程中,施择站长对楚雄州前一阶段的事权上收采测分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目前开展的采测分离工作,施择站长对楚雄州环境监测站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国家环保部及省环保厅的要求,全力推进采测分离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二是要配合第三方采样公司做好采测分离初期工作,为第三方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加强对第三方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并开展好同步监测工作;三是要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采样技术导则》要求,在开展采测分离监测过程中,监测人员要掌握整个操作流程,在采样前的准备、采样点位确认、采样、固定剂的添加、现场工作、样品保存、运输、交接等环节要严格按照《导则》执行,使采集到的样品符合计划要求,具有代表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四是要加强环境监测全过程质量管理,时刻把监测数据质量摆在环境监测工作的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国家标准、监测规范和分析方法的要求,认真严谨地做好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合法、有效。施泽站长同时对第三方采样公司提出了要求,要求第三方采样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总站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采样技术导则》进行采测分离监测采样,规范采样操作,确保采样质量,使所采集到的样品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楚雄州环境监测站李晓平站长、周宇晖副站长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