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更名刑事执行检察局
17.02.2016 18:25
本文来源: 云南频道
中新云南新闻2月17日电(王艳龙 陈静) 记者17日从曲靖市检察院获悉,因监所检察部门承担的职责发生重要变化,原名称已不能涵盖全部工作职责,该检察院已将监所检察处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局。
监所检察是新中国检察机关成立之初就开展的一项“传统”检察业务,自2013年修改刑事诉讼法实施和劳动教养制度废止以来,监所检察部门承担的职责发生变化,在原有职责基础上,新增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社区矫正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职责。
因此原名称已不能涵盖全部工作职责,使用刑事执行检察这一名称,能够更全面准确地反映部门的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也能够更好地体现部门名称、职责的一致性和法定性。
该检察院检察长王江华在更名揭牌仪式上表示,刑事执行检察局将以此次更名为契机,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做到真抓实干、忠诚履职、科学履职、依法履职,全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扎实、监督有力、甘于奉献的队伍。
同时,也将加大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力度,树立和践行“四个维护”有机统一的工作理念,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强化刑罚和刑事强制措施变更执行监督,着力强化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司法保障,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正确处理好与被监管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做到监督不缺位、配合不越位、参与不错位,依法、规范、文明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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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016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