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刚反手一掏,就……直接拷走,下一位!
这段时间的昆明实在是太“板扎”了,蓝天、白云、绿树……四个字形容 “安逸惨了”.孩子们进入了暑假市民们也选择出门游玩感受这盛夏光景。
不过,出门的不止有你,还有他们……
7月8日是呈贡龙街的“街子天”,毛贼们通过“研判”发现:市场安保人员会在中午进行轮岗吃饭休息,此时有可乘之机!
昆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民警组成的两个反扒小组,从东三环北苑农贸市场海源寺公交车场出发一路跟随男子来到龙街菜市场某摊位前,此时民警发现 ,毛贼准备下手了……
他背对一名穿灰色马甲的老人,将左手背到身后用手中的刀片将该老人所穿的马甲划破,偷走了老人的钱包。
民警眼疾手快,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武某某,此时老人才发现马甲已经划破钱包没了踪影,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武某某移交至呈贡分局龙街派出所后脸上漏出了久违的笑容。
五华区海源寺公交车站台上,一名男子左顾右盼,四处打量,似乎在寻找什么人。看到一位老人后,男子紧贴上去用手轻轻擦过老人的臀部,等会儿~这感觉似乎不太对……
“他应该不会发现吧?不会的,动手吧!”男子一个“反手掏”将老人放在裤子后袋的400余元现金盗走了。
正在男子暗喜之时,公交分局民警已将男子的犯罪事实拍了下来,说时迟那时快,民警冲上前去控制住男子,“别动!把刚才偷的钱交出来!”盗窃现金的男子被抓了个现行,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公安机关还掌握新一批违法犯罪线索,昆明警方正告所有不法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并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