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白路镇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08.04.2016  20:08

为进一步明确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和《武定县农业局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工作的通知》(武农字〔2016〕9号)精神,武定县白路镇在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主体中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工作。

一是摸底调查。3月初,白路农推中心就对镇辖区内种植业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水产品养殖场进行摸底调查,通过认真摸底统计,镇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有专业合作社3家、企业1 家、种植大户3户。

二是告知主体。对辖区内每家种植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负责人告知一次、约谈一次、培训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做到生产主体告知率、培训率、承诺率达到100%。

三是做好统计。按州县要求,认真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进行统计,填报楚雄州2016年告知主体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表、楚雄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发放名册、楚雄州2016年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情况统计表。

四是加强培训和指导。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中明确规定在我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使用及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和即将禁、限用的农药品种;国家禁用和限用兽药品种等农产品安全相关知识,并发放宣传材料300份。对生产经营主体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生产主体的自律意识,生产质量安全的农产品,规范生产记录档案,提高农产品生产水平。

白路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狠抓执法监管,提升体系机构运行效率,努力为全镇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代农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白路农推中心将做好:

一是抓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培训,使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个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2016年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要求,抓好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抓好农产品检测工作。2016年,白路农推中心计划蔬菜、水果、食用菌等检测至少360个以上。

四是规范农资市场监管。定期对农资市场进行检查,加强源头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是强化督查。建立农产品信息档案,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生产记录档案情况监督检查,结合农时,加强对在建产品档案记录的及时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