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举行《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举行《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1号)的要求,由州人民政府法制局组织召开《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1年4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在下关苍山饭店民族楼五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冯 晖 州政府法制局 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二)决策发言人
刘爱国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党组书记、主任
王清明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副主任
张艳萍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副主任
(三)听证监察人
王一新 州政府督查室 副主任
周 洁 州政府法制局 综合科科长
(四)听证代表
张寿松 州人大代表(州人大农环委主任)
李 庆 州政协委员(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王郑丽 大理卷烟厂 工作人员
朱 香 大理学院政法及经管学院 综合办主任
杨若晨 大理市公安局 警务保障室副主任
李文辉 大理市财政局 国库科科长
于正仙 建行庆丰支行 工作人员
穆可为 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 总经理助理
马培杰 大理州委党校 讲师、律师
杨思禹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理管理部 主任
杨映华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理管理部 副主任
杨鸿飞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理管理部 工作人员
张莎琳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理管理部 工作人员
三、其他事项
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