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大数据应用中心正式在杭成立
电商健康发展要发挥大数据作用
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大数据应用中心正式在杭成立
本报讯 (刘丽芳 记者曹吉根)电商产品质量状态如何?政府如何实施有效质量监管?消费者如何选择可靠电商?不久,这些答案都可以依靠数据来获得了。9月24日,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大数据应用中心(以下简称大数据应用中心)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互联网大数据分析中心杭州分中心正式落户杭州未来科技城。大数据应用中心成立后将大力推进质量信息大数据分析应用,加快构建质量云体系,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作用,推动电商健康发展。
专家介绍说,质量信息大数据与价格信息、销售信息等各类大数据的融合应用,不仅可以推动各产业跨界融合,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催生新兴产业,而且还能助推政府转型,通过数据的采集、整合、应用,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据了解,大数据应用中心是质检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共同推进的第一个数据应用中心。2015年12月28日,两局委在北京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决定由国家信息中心和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杭州),依托各自现有机构和资源,共同组建大数据中心,依法开展全国范围内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数据采集、分析与应用,为产品质量提升、宏观经济决策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张文兵表示,质检部门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上将会更加重视运用大数据应用成果。国家信息中心常务副主任杜平说,国家信息中心将力推“互联网+行业”的大数据应用,民生大数据的开发利用,推进大数据产业带发展,从而实现国家大数据战略。
2016 年上半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已达到10.5 万亿元,同比增长 37.6%。互联网经济展现强大活力的同时,电子商务的发展仍然存在着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方面,假冒伪劣现象突出,质量投诉居高不下,消费者反映强烈。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先后将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和质检总局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落户杭州,率先授权杭州研究探索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和服务机制。
在创新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和服务机制过程中,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非常重视数据的积极分析和应用,不仅提炼分析自身工作中形成的数据,而且积极与全国各主流电商平台实时沟通、及时对接,汇集集聚各电商平台产生的数据群,形成一定数量级的质量信息数据矩阵。通过应用大数据技术,科学分析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准确锁定电商领域质量安全隐患,精准打击电商领域质量违法行为,长效管理电子商务质量诚信环境,质量大数据的分析应用已经迈出了关键步伐。
在当天的成立仪式上,国家信息中心和杭州市政府还就合作建设大数据应用中心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杭州市常务副市长马晓晖表示,杭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数据技术开发和应用,全面实施“推进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加快建设数据强市”的战略部署,形成了全国大数据产业集聚优势。未来,大数据中心将着眼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大数据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电子商务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大数据应用联盟。
《中国质量报》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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