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高发,四年致208人死亡! 这些陋习你有吗?

09.08.2016  15:09

 

昆明市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高发,2012年以来,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已造成208人死亡、2864人受伤。目前,昆明市登记注册的电动自行车约有110万辆,另有无法估量的“黑户车”,其中绝大多数属于超标车。电动车到底有多危险呢?总的说来,都是骑行者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使用电动自行车存在诸多陋习。小编在这给大家提个醒,电动自行车在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该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我们的城市交通才会更加顺畅。

 

陋习一  闯红灯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现象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路口不太有车,尤其是绿灯方向没有车,有些骑电动自行车的就按捺不住焦急的心情,闯过去。二是红绿灯转换之间,红灯即将跳绿灯或绿灯刚刚跳红灯的时候,为抢先一步,有些电动自行车就闯了红灯。殊不知,这样的情况下,最易发生交通事故。

 

陋习二  超速

 

超速是电动自行车出事率居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电动自行车的车速较快,在城区行驶经常能赶得上摩托车、汽车,因此不少市民把电动自行车当作机动车来开。多位出租车司机表示,最怕电动自行车开在车行道上超速行驶,超又超不上去,有时候还突然拐个弯。

 

 

陋习三  机动车道行驶

 

电动自行车有个小、灵活的特点。交通拥堵时,不少电动自行车主往往选择左突右窜“勇往直前”。有时,电动自行车甚至直接驶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抢道行驶。

 

陋习四  逆向行驶

 

为抄近路,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已是街头一“”。

 

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图省事或赶时间,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影响车速;不仅如此,极少数电动自行车主甚至偏偏要走机动车道逆行,弄得司机们都提心吊胆,生怕不小心蹭上了他们。一旦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擦事故,吃亏的肯定是势单力薄的电动自行车。

 

 

陋习五  超员载人、拉货、打电话

 

根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以载一人,不论年龄。然而昆明电动自行车超员现象并不少,并且现在还有电动自行车拉客的现象出现。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出行,多只顾方便,忽视交通安全,一辆小小电动自行车乘坐3人甚至更多人,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另外,国内电动自行车技术的突飞猛进让现在电动车性能极佳,于是就会常常看到,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车上还载着管材、花篮、水桶......一路旁若无人地飞奔前行。

 

而按照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载物左右长不能超过车把,从地面到货物顶端不能超过1.5米,前面不能超过车头,后面不能超过车身20厘米。

 

同样,骑着电动自动车打电话,这在市区道路上也十分常见。

 

 

陋习六  夜间不开灯行驶

 

由于夜间的道路特别是没有路灯照明的路段,能见度低,在遇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道路行驶条件极差,车辆行驶安全系数大大降低。

 

而有着目标小、速度快、不易察觉等特点。尤其是夜间,不开启车灯行驶,很难被发现,往往导致其他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相会或临近时避让不及,从而酿成大祸。

 

危险的不是交通工具,而是不守规则的人。电动车驾驶员一定要树立对规则的敬畏和服从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守规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的安全。所以,各位亲们。骑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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