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为重要载体 云南命名8个省级文明县市区

05.01.2015  01:43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为重要载体 

云南命名8个省级文明县市区

本报讯 云南省近日命名了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8个县市区获此殊荣。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

全省各地通过编制实施生态建设规划,完善生态创建工作机制,加快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有力促进了创建地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4年11月12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命名了昆明市西山区、呈贡区、石林县、晋宁县、宜良县和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8个县市区为第一批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实现了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零的突破。

截至目前,云南省已累计建成10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8个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328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9个省级生态文明村。

蒋朝晖 孙凤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