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举办2017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培训班

14.08.2017  20:52

为迅速传达2017年7月11日环境保护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培训班的有关要求,全力做好2017年及今后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省环境保护厅于8月10日在昆明举办2017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以下简称国家县域生态考核)工作培训班。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春明出席并讲话。 

杨春明指出,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是增强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支撑,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国家县域生态考核结果作为中央对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目的是通过考核,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各地要切实增强做好国家县域生态考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做好国家县域生态考核工作为抓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快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把七彩云南建设成为祖国南疆的美丽花园。 

 

杨春明回顾了我省近年来国家县域生态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他说,随着考核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化,我省考核工作已逐步完善和规范,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成绩显著,主要表现在生态环境质量良好、考核结果总体稳定、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投入逐年增加、考核制度不断完善、联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环境监管能力逐步增强,探索积累了经验等方面。但也存在个别县域对考核重视不够、组织协调不力,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自查报告不认真、工作推进不力,转移支付资金未用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等问题。 

杨春明强调,国家对“十三五”期间的国家县域生态考核工作进行了调整,明确提出了突出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加强重点区域的考核,加强点位(断面)规范管理,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等内容,为今后各地做好考核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我省要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实抓好这项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要求。二是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三是要全面统筹,完善工作机制。四是要守住底线,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五是要加大经费投入,做好工作保障。六是严格上报,确保按照国家时限要求完成考核。 

培训班上,省财政厅预算局负责人讲解了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相关政策,省环境保护厅监测处负责人通报了2017县域考核工作情况,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人讲解了国家县域考核环境监测工作有关要求,并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细则和2017年县域考核无人机核查工作进行了解读。参加培训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就考核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做好下一步考核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全省纳入国家考核的38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