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安排部署2017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全州环境监察工作,贯彻落实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文山州环保局以做好迎接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为重要目标,及时安排部署2017年全州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一是以完善制度为抓手,规范环境执法工作。切实落实好环境执法“八有”工作制度及企业环保守法告知、环保守法承诺、自检自查、环境问题约谈通报制度等,同时,在州环境监察支队试点执行每月环境监察执法讲座制度,逐步建立源头预防、过程严管和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全面规范环境监察执法行为,落实企业环境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以查办案件为重点,推进环境执法工作。围绕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件,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推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流域环保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偷排偷放和造假行为。强化与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衔接配合,针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涉嫌犯罪案件,联合公安部门和检察机关挂牌督办,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和敏感时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州环保局将按季度通报各县(市)查处案件工作情况,同时,安排州环境监察支队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交叉)后督察,督促各类环境违法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以随机抽查为基础,落实环境执法工作。“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对解决任性执法、选择执法提出了严明纪律要求。2017年将进一步研究完善动态名录库,确保县(市)级随机监管企业名录库实现全覆盖,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有效推进。州、县环境监察部门每季度对本行政区排污单位抽查比例至少达到10%和30%以上,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公开公示工作,对“双随机”人员、企业及检查情况进行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是以办理信访为突破,强化环境执法工作。把环境信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在创新方法、增强实效上下功夫,加强“12369”热线(微信)举报平台管理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做到热情接待,迅速处理,及时反馈;对信访案件、信访隐患定期清理、排查,采取措施认真处理,做到不压案、不瞒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以办理环境信访案件取信于民,解决信访维稳,杜绝因环境问题造成群体性事件,避免重复上访,导致环境监管不作为。
五是以廉政执法为根本,保障环境执法工作。着力解决执法促进环境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廉政规定,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树立起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作风,不断提升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形象。抓好环境监察执法责任制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研究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个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