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环境保护局与玉溪市公安局联合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19.06.2015  19:05

2015年6月17日,玉溪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行政执法人员与玉溪市公安局水务治安分局的公安干警组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对江川县境内部分涉及化工、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了联合检查。

此次检查,是贯彻落实环保部、公安部《关于建立环境执法衔接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及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和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环境执法衔接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充分发挥环保、公安部门职能优势,构建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形成防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合力,维护环境安全,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有益尝试。

联合执法行动小组采取实地检查企业生产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相关台账记录,从原辅材料的使用、管理及危险废物的处置三个环节入手,对企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采集了企业相关信息,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向被检查企业宣传了新环保法相关法律条款,发放了“两高”司法解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