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琼芬土地证书遗失公告
王琼芬 由于管理不善,将一宗土地坐落于寻甸县仁德镇凤梧路35号2幢1单元201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 31.99 平方米,类型为 划拨 ,证书号为寻国用(2011)第50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现对该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告注销,公告期限为六个月。对该宗土地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内向我局提出.到期按相关规定补发新证书。
特此公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