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的自查报告
玉溪市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的自查报告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4]30号)要求,现将玉溪市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玉溪市的主要做法
今年4月11日,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17号),提出了16条稳增长的政策措施,并召开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李纪恒省长要求把稳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全力促进全省经济止跌回升工作。通过纪恒省长、丁绍祥副省长、和段琪副省长等多位省级领导和省发改委等有关省级部门对玉溪稳增长保安全的指导、帮助和督促检查,1—5月,我市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全市生产总值完成438亿元,增长9.3%;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3.7亿元,增长18.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24.5亿元,增长9.8%;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3亿元,下降0.6%,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0.2亿元,增长29.2%;使用市外国内资金198.31亿元,增长41%;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2.5亿元,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2.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167.3亿元,增长10.5%,贷款余额746.8亿元,增长13.3%,存贷比64%。以上成绩,是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是省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是我市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群策群力作好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招商引资三篇大文章,突出抓好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培植、生态建设、城乡建设等重点工作,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取得的结果。我们的主要主法是:
一是出台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玉政发〔2014〕62号)。由市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资金,从鼓励企业扩产促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消费需求、培育微型企业等15方面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扶持和支持,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激发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制定出台了我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玉溪的决定,市级财政安排250万元对小微企业和初创期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扶持。同时,加快市级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4.7%,拨付进度保持与省同步,节能环保、卫生医疗和教育等领域财政支出力度加大,分别增长34.9%、32.4%和13.4%。
二是加强经济预警分析。市政府及时召开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深入分析全市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严峻形势,紧密结合省政府17号文件精神,提出树立短期与长期相结合、固定资产投资与工业经济发展相结合的理念,正确认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努力破解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政策措施落实,着力推动工业经济发展,着力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是深入企业搞好服务。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分别深入华宁、通海、江川等工业园区的20多户企业,面对面了解民营企业及园区生产建设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资金、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实地解决环评、土地等问题。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平面媒体等,深入重点企业广泛宣传,及时将“枯转平”电价等政策信息传递到企业业主手中,做到了全市高载能企业户户知晓。市直各部门强化与省级相关部门对接,用好稳增长各项政策,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努力稳定工农业生产、促进产业转型发展。
四是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坚持发挥好投资稳增长的关键作用,各级各部门加大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力度,全面推进省级“三个一百”和市级77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玉溪瓷文化创意产业园、玉溪轴承公司技改搬迁、东风商务用车4S店等25个重点项目与省同步集中开工建设,计划总投资达97.7亿元;韵雅生物科技黄腐酸医药产业一期工程、荷花池片区城市综合体、抚仙湖北岸生态湿地等续建项目进展顺利;沃森三期、贡润祥茶业竣工投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库正式运行,投资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五是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5月下旬,我市成立了以市级领导带队的7个督查组,每月25日前对县区和工业园区稳增长、保安全开展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目前,7个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明察暗访、随机抽取等方式,对我市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的有关措施开展了2轮督查工作,确保中央、省、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特别是按照6月9日国务院召开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督查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常务副省长李江的工作部署,玉溪市迅速行动,参会的常务副市长陈勇在会上及时进行了工作部署,当日将会议精神向饶南湖市长作了汇报,由秘书长和督查室及时与省上有关领导和部门联系对接,进一步了解、掌握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措施。6月12日,我市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国务院督查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并下发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玉政办发[2014]112号),将国务院明确督查的19项重点工作细化分解,纳入之前我市由市级领导带队每月开展的稳增长保安全督查范畴,及时开展自检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并做好迎接国务院和省督查组的准备工作。
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5月,我市国民经济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初步呈现出回升态势,但面临的经济形势依然严峻,经济运行中的一些问题和矛盾突出,特别是以下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仍制约着我市的发展:
一是支柱产业单一。卷烟及配套产业、矿冶产业是玉溪传统的两大支柱产业,2013年的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高达89.6%,其中卷烟及配套产业占60.1%,矿冶产业占29.5%。目前,我市经济增长短期内无法摆脱卷烟生产波动、矿冶产品国内产能过剩的影响。
二是交通体系不完善。经过多年努力,玉溪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但同时存在公路布局不合理、等级低、与周边州市连接不畅等问题。高等级公路主要布局在北部地区,南部稀疏,四级公路居多,与周边州市关键节点未打通。铁路规划建设工作滞后,航空运输仍为空白,没有形成集公路、铁路、航空为一体的综合交通体系,区位优势难以发挥,不适应滇中城市经济圈、昆玉一体化发展。
三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玉溪生态环境脆弱,以抚仙湖为重点的“三湖二库”保护治理任务重、压力大,人均水资源占有量1881立方米、仅为全省的38.9%,资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与水质性缺水并存。90%是山区半山区,人地矛盾突出,人均耕地仅为1.67亩,土地对发展的制约越来越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弱化,大气污染呈上升趋势,综合污染指数在全省排名靠后。
四是城镇化水平不高。城镇化总体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滞后于工业化发展。城乡规划水平不高,管理执行不到位,特色风格不明显。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综合承载能力不强。城镇建设外延式、粗放式特征明显,资源节约利用还不到位。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能力弱,农村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城镇经济发展滞后,吸纳农村人口就业能力不强。
五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2013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448.3亿元、占全省收入的15.1%,地方公共预算支出186.3亿元、占全省支出的4.5%,收支比排全省末位;人均公共预算支出7995元,比全省平均支出少798元,调结构转方式的任务越来越重,强基础建生态保民生的支出越来越多,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三、下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支柱产业单一是玉溪经济发展的最大短板,市委、市政府在继续巩固提升烟草、加快矿冶转型升级的同时,将集中各类生产要素,集中领导精力,举全市之力,用3—5年时间,把旅游文化、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培植成新的支柱产业,力争2017年旅游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10%以上;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1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5%以上;生物医药及食品加工实现增加值1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5%以上;电子信息产业实现增加值8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4%以上;新能源新材料实现增加值6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3%以上;节能环保产业实现增加值2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1%以上。
二是围绕把玉溪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交通枢纽目标,构建纵横交错、便捷通畅的出境通道,新建昆明至澄江轨道交通,规划建设2个通勤机场,建设布局合理、内通外畅、通边达省的综合交通网络。加强对外通道建设,加快晋红、晋江高速公路建设进度,配合做好呈澄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加快推进石红高速公路建设。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年内开工建设红江、江通高速公路,力争华弥、新临高速公路“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做好武易、双易晋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工作。年内启动新平河口至元江一级公路建设,做好老国道213线、省道214线双柏至新平公路三级改二级工作。加快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力争2017年90%的建制村通油路。支持昆玉铁路电气化扩能改造,配合玉磨铁路规划建设,做好昆明至澄江轨道交通规划建设。
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认真落实中央、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抓住滇中城市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启动“大玉溪”规划编制,合理布局城镇体系,科学界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产城融合、组团发展,打造山水田园城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主要围绕建设具有现代都市气息的宜居生态城市、 “三湖”生态城市群、特色县城和重点镇、建设美丽乡村等开展工作。
四是坚持在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统筹山、水、林、田、湖、气综合治理,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美丽玉溪。坚持绿色低碳发展,降低GDP考核权重,强化生态资产和生态指标考核,靠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严守省政府“禁止开发管理区”、“核心保护区”、“控制开发管理区”3条生态红线,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着力实施“四退三还”,抓好北岸生态湿地、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等重大项目,强化非工程措施管理,全力以赴打好抚仙湖保护治理攻坚战。完成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抓好东风水库、飞井海水污染综合整治。加强森林玉溪建设,加大绿化造林力度,努力构筑绿色生态走廊和绿色生态屏障。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抓好PM2.5空气质量监测,搞好工业废气、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提高城市空气质量。下决心化解和淘汰过剩产能,确保省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玉溪市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情况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3日
附件:
玉溪市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情况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取消下放和承接行政审批事项情况。按照中央和省的工作部署,今年以来,我市已取消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3项、下放32项、调整合并11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服务事项20项、承接上级下放109项。目前,市级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18项(行政许可112项、非行政许可46项、管理服务事项60项)。
(二)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和监管情况。我市目前实施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以市政府公告的形式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和公开目录,待省级汇总清单和公开目录公布后,将适时向社会公布。按照《云南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等要求,我市从严管理,严格执行,未经编码一律不得实施审批,并以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流程等方面为重点,制定了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三)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情况。我市已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除法律法规设定需要实行实缴的公司外,对注册资本不设最低限额,由股东(发起人)自主确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记载于公司章程,并承担缴纳出资不全的法律责任,注册公司不占用资金,不需验资费用;另外,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并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的登记条件,企业可以“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同时建设了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宽进”后的“严管”,使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通过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1-4月,全市新登记内资企业463户,同比增57.5%,新登记企业累计注册资本154229.1万元,同比增长84.1%。
存在问题:随着中央、省、市简政放权力度加大,县区工作任务和压力不断增加,行政审批部门现有人员的业务水平、技术能力等难于适应工作需要。
二、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2014年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省政府下达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3835套(户),安排在新天地一期974套、泷水塘老工业区一期1414套、澄江732套、江川170套、华宁45套、元江500套。截至目前,基本建成170套(江川)、开工974套(新天地),完成投资19.98亿元。其余县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二)资金下达及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目前,中央和省级资金尚末下达。元江棚户区从国家开发银行争取到项目贷款15.3亿元。我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涉及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实施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并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由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扩大到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三)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分配入住情况。待建成验收后及时安排入驻。
三、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铁路建设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我市涉及铁路建设2段,其中:昆玉铁路电气化扩能改造(玉溪段)完成永久征地、临时租用地近2729亩、拆除民房546户,基本完成了玉溪段的征地任务和民房拆除任务,玉溪段正线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77856万元。玉磨铁路前期工作正在积极协调收集中铁二院所需要的各种规划资料,已报送了“关于对玉溪至磨憨铁路(玉溪市境内)线路走向及站点设置意见的报告”。
(二)铁路投融资相关情况。玉溪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资金经市政府研究,由市政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统筹划拨,并由市开发投资公司负责铁路建设周边土地一级开发及整理利用。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城市道路建设情况。2014年我市计划建设城市道路12条,计划总投资186756.78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建设1条,完成投资411万元;正在建设9条,完成投资54572.03万元;2条道路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完成投资201万元。
(二)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一是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我市各县区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但管网建设相对滞后,严格按批复内容完成管网建设任务的只有中心城区、新平县、易门县。2014年全市计划建设污水管网44.9千米,涉及中心城区12.87千米、江川8千米,通海、峨山县各12千米,目前完成11.4千米。二是垃圾处理厂建设。通海、新平、华宁、易门、澄江(一期)、峨山、江川已投入试运行;中心城区垃圾处理厂已建成填埋,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三)供水与排水防涝项目建设情况。一是供水项目建设。易门、江川、通海、元江县城供水改扩建工程已完成部分投资;易门、元江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正在建设,华宁县城供水改造工程即将完工。二是排水管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实施了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计划建设雨水管网14.2km、污水管道58.32km,估算总投资4.67亿元,目前已先期启动3条道路管网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2800万元。
(四)建制镇“一水两污”项目建设情况。今年全市计划实现启动“一水两污”项目35个,目前争取到省级专项补助资金2900万,正按省住建厅要求开展县域体系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的前期工作。由于省级150万元的定额补助资金与项目建成的差距太大,个别县积极性不高,项目推进效果不理想。
(五)生态园林建设。我市峨山、新平、元江、通海正在按照《云南省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我市中心城区实施了植物园一期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完工。
(六)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通过招商引资,中心城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吸引民间资金7亿元,至今已完成投资4.1亿元。目前正在实施中心城区天然气利用推广工程,已引进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和玉溪能投佳亨燃气产业有限公司全资负责中心城区天然气基础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
存在问题:一是国家对地方政府融资管控严格,银行贷款门槛高、审查严,贷款难度增加。二是县区投融资体制改革总体尚处起步阶段,未能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难以满足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要求。
五、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实施情况。2014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减排项目150个(工程减排111个、管理减排29个、结构减排10个)。目前,工程减排项目完成8个,管理减排项目完成25个,结构减排项目完成3个。
(二)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等情况。十二五期间,我市以钢铁、磷化工、建材三大耗能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钢铁冶炼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磷化工余热及尾气利用和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其中:投资3.17亿元实施6个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节能量6.93万吨;投资10.38亿元实施14个钢铁冶炼余热余压回收利用项目,节能量33.84万吨;投资2.03亿元实施6个磷化工余热及尾气利用项目,节能量11.07万吨;投资8.13亿元实施7个能量系统优化项目,节能量6.6万吨。今年我市正式被列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可享受国家的相关补贴和奖励政策,确定推广示范新能源汽车300辆。
(三)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合同能源管理等情况。自2011年至今,我市完成节能灯推广182.9万只,兑现各级财政补贴资金1474万元。先后组织了9家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和云南通变电器有限公司申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方面,通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的节能环保设备租赁、节能项目投融资、信息咨询等服务,为6户企业8个项目开展了合同能源管理。
六、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养老服务设施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我市已建成城市公办养老机构5个、民办养老机构2个、农村敬老院77所,共有床位3834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12.2张。市政府出台政策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给予50—300元补助。今年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7634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36762名,并资助11.3万名老年人参加医疗保险,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7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医疗费用减免补偿比例增加3%。全市5080名“五保”对象全部纳入财政供养。
(二)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险等工作情况。我市在市级医院设立老年病科,积极开展了老年人医疗服务,同时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和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的医疗保障制度。目前,全市共有23.63 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4.13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
(三)养老健康服务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我市加强养老健康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规范养老服务业市场准入,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
七、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我市“信息消费惠民城市”及“宽带中国”试点城市申报目前正在国家评审阶段。截止5月,移动共建成4G基站440个,3G基站9个,2G基站28个;电信共建成4G基站106个;联通共建成4G基站60个,3G基站5个。共计投资额度1.5亿元。5月9日,市政府与华为公司签订了云计算合作协议,近期已协助华为公司完成了过渡机房的勘察工作,并积极协调市教育局、新天地公司等政府机关、企业的拟建信息化系统全面采用华为云计算的模式进行设计及建设。
(二)鼓励智能终端产品发展。因我市信息基础薄弱,地域位置不在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核心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缓慢,暂无设置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但我市招商引资引入华为公司建设云计算西南大区中心,以此辐射西南、南亚、东南亚,朝着大数据汇聚中心和小语种呼叫中心的方向建设发展。
(三)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基础。信息消费试点城市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方案文稿正在完善。我市正在推动的项目有“玉溪市政府无线WIFI网络租赁项目”,现在处于前期工作准备,计划于近期进行公开招投标。我市还计划于近期举行“信息消费试点城市项目征集”,征选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信息化项目进行建设推广。
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促进制造业、数字内容产业、人居环境、旅游、特色农业、体育、文化等产业发展。一是玉溪窑青花瓷恢复重烧取得突破。成立玉溪窑发展研究中心,完成青花瓷器的复烧工作及高温色釉瓷板画艺术品创作、云南普洱茶茶储产品创作。成立云南玉溪窑陶瓷研究会。邀请中央电视台寻宝及鉴宝栏目总编方书华到研究中心进行创作,中央美术学院吴永平教授指导工作,并与河南钧窑钧釉发展研究中心开展合作交流,实验烧造钧釉瓷成功。玉溪窑青花制作技艺于今年10月12日通过省文化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已作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公示。目前,我市准备将玉溪窑青花瓷烧造技艺申请第4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是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引领战略顺利实施。我市已规划、建设4个文化创意产业园、示范基地。目前,研和工业园区内的玉溪瓷文化创意产业园已经开工建设,华宁陶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易门滇鉴工艺陶瓷厂改造成滇鉴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工作正在谋划建设,玉窑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园正在协商拟规划建设,呈现出项目投资大、发展后劲足的特点。三是大优势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初步形成了以玉溪市新闻出版印刷产业、陶瓷文化创意产业、青铜文化创意产业为重点的三大优势文化产业;形成了以玉溪窑发展研究中心为重点的研究机构,以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宁州陶、云南玉窑文化传播公司、玉溪复观瓷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江川铜器工艺制品厂等文化创意产业体系。
(二)增强创新动力、强化人才培养、壮大市场主体、培育市场需求、引导集约发展、加大财税支持、加强金融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政策措施落实。一是搭建银行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平台。与城市商行银行等建立良好合作关系,通过文化产业发展银企座谈会,促成城市商行银行与文化企业的贷款意向。二是积极培养文化创意人才。与市工业学校合作招收文化创意学员,组织开办华宁陶传承与发展培训班、华宁陶艺专业中专班,定向培养陶艺大专生。三是文化产业发展环境逐步优化。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改革政策和改革方案,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坚持管理与繁荣并重,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开展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加大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网络文化市场、农村文化市场的监查力度,营造了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
(三)编制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加强统计核算和分析等组织实施要求落实。一是根据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云南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6)》,结合玉溪文化资源和产业发展实际,我市已编制完善《玉溪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制定《玉溪市文化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二是组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工作机构。 2014年初成立玉溪市文化局服务推动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为文化企业及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经常性的指导服务,形成我市文化系统文化产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分析和宣传工作。对全市文化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和梳理,凝炼了一批文化产业项目对外推介,并与玉溪日报推出了“玉溪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系列报道”活动。对已签约的湖光陶瓷文化有限公司等文化产业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已确定发展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做好凝炼储备工作。对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影响力的文化产业项目江川铜器工艺制品、通海县银制工艺进行深入挖掘,积极争取资金、推介开发。
九、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我市严格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核准权限按属地原则已下放到县区。我市商务局一直注重强化服务质量、规范审批管理,进一步压缩外资项目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最大限度地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目前,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发证、备案及其他管理信息录入统一通过FIMS系统进行。今年我市共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事项14项。
(二)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首批80个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发改基础〔2014〕981号,我市无涉及投资项目。改进和规范核准行为,参照省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准权限,已梳理上报省发改委企业投资核准等有关内容。
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一是鼓励农村信用社将当年新增存款优先用于当地贷款,根据对2013年农村信用社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结果,对达标的江川、华宁、峨山、新平、元江、澄江、易门七个县农村信用社,从2014年4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执行比一般农村信用社正常标准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由14%降为13%);按上述七个县农村信用社2014年3月末,一般性存款余额2160847万元计算,为其提供了约21608万元资金支持。二是鼓励农业银行各县支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力度,对全市八县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的2013年各季末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各季末涉农贷款比例等指标,进行了认真考核。农业银行元江县“三农金融事业部”考核为达标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从2014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24日,执行比农业银行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由20%降为18%);按农业银行元江县“三农金融事业部”2014年3月末,一般性存款余额82998万元计算,为其提供了约166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扩大支小再贷款和专项金融债规模、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落实情况;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进展情况;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一是支小再贷款。目前,市人行正积极向上级行争取,努力促使“支小再贷款”尽快落地玉溪。二是专项金融债。根据国务院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等各项政策措施,市人行已要求各银行积极主动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要求玉溪市商业银行争取发行专项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确保发行债券所融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三是小微企业贷款。2014年4月初,人行玉溪中支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了5000万元支农再贷款,确保对小、微型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力度不减。截至一季度末,我市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167.8亿元,较年初新增7.5亿元,增长4.7%,同比多增1.8亿元。其中小、微型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07.4亿元,较年初新增7.6亿元,增长7.6%,同比多增3.0亿元。四是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市银监分局督促各涉农机构继续加大对现代农业体系建设、重要农产品供给、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进步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截至2014年4月末,玉溪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372.50亿元,较年初增长23亿,增6.62%。
(三)加快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和加大呆账核销力度。我市政府金融办加强了与市人行和市银监分局的沟通,关注银监会关于存贷比计算方式微调的相关政策,做好工作准备。同时加强与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各银行有关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呆坏账核销工作。
十一、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特别是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免收2014年度出口商品法检费用、减少出口法检商品种类。我市为推进贸易便利化,于2010年6月由市政府向昆明海关、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报了设立玉溪海关和玉溪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函。2011年4月,省政府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玉溪海关的请示》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玉溪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请示》上报国务院。因国务院对机构、编制设置实行零增长控制,不再批准设立新机构。2014年2月25日,我市商务局以玉商函〔2014〕2号文件,向省商务厅反映情况,并积极与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系,请求授予玉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履行我市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原因,具体实施时间待定。至今未答复。2014年1月云南省根据财政部“2014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法检费用)”的要求,对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
(二)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进展。2014年我市金融办、市商务局与中信保云南分公司及部分出口企业就玉溪市人民政府与中信保云南分公司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召开座谈会,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未来的业务发展进行了座谈。
(三)创新和完善多种贸易平台,尽快将市场采购贸易的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并扩大试点范围,出台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措施进展。2011年,玉溪蔬菜出口专业型示范基地被国家商务部批准为全国第一批59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之一。目前,基地内9个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并通过了省检查组的验收。2013年11月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认定云南省出口基地及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的通知》(云商规〔2013〕66号),认定“玉溪市农产品出口基地(水果)”为省级农产品出口基地;4户企业在越南、柬埔寨的国际营销服务平台启动建设。目前,市内外贸企业尚未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业务,有待于在下步工作中加大推进力度。
(四)完善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进展。我市进一步简并涉税业务、文书,优化业务流程,积极向上级争取出口退税指标,确保及时足额的退税。截至2014年5月底,实际申报办理出口退税62户;共审批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1.42亿元,同比增长40.38%。
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出口退税手续复杂,进度慢。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2013〕30号文件对9类外贸企业实行重点管理,但省国税局贯彻对全省所有外贸企业适用,扩大了管制范围。“收购农产品必须提供农户身份信息”这一要求,在管理中不易理顺,容易出问题。二是对出口产品免检,但对包装物要提供性能检验单,导致包装物生产企业垄断加价。
十二、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创新能力。一是依托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2008年到2013年,有313个项目被国家和省立项,其中:52个项目列入国家科技计划,261个项目列入省级科技计划,争取到国家和省科技项目资金24848万元。二是培育了一批对经济增长有带动作用的核心企业。截止2013年末,全市共有高新技术企业57家,稳居全省第二位,其中1家是创业板上市企业,3家列入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工程,57家高企2013年实现工业总产值90亿元。其中3家已升级为创新型企业。沃森生物、创新彩印、太标太阳能、维和制药等企业成为省内乃至国内相关行业的龙头企业。三是认真落实玉溪专利奖励政策。2013年全市专利申请量达104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54件,首次年度专利申请超千件。组织申报省专利申请费用和年费资助171项,审核专利奖励329项,授奖金额41.1万元。
(二)完善和落实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政策措施。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出台了《玉溪市关于选拔培养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的实施意见》。从1999年开始,共选拔培养高级学科技术带头人129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才8人,省级技术创新人才和培养对象9人,学科技术带头人共开展科研课题200余项,其中28项获省科学技术奖励;开发新产品29个,获专利授权200件;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和培训300人次,在国内各类刊物上发表科技论文480多篇,发表学术专著6部;80人次获市科学技术奖励。截至2013年底,全市有各类人才13.9万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47人,授予“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51人、享受“云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42人。2013年共奖励1046项86.2万元;市级学科技术带头人,每人每年奖励1200元。这些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激励了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三)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健全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进展良好。一是健全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玉溪科技文献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合作模式,面向全市互联网用户免费开放使用《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和《中国科技经济新闻数据库》,是目前云南省唯一一个开放式科技文献服务平台,每年文献数据库访问量达12万人次,下载文献资源累计达10万多篇次。玉溪市科技局与上海市科委技术交易所于2006年6月共同组建了上海-云南技术转移基地玉溪基地,2009年与北京市科委技术交易促进中心建立了战略合作联盟。二是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进展良好。1300万片/年LED衬底产业化项目,通过开展蓝宝石单晶棒生长炉下降系统动态密封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中频断电自动重启及4英寸蓝宝石衬底片生产关键技术,执行情况良好。维和药业承担的州(市)党政“一把手”科技工程《中药制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通过了省科技厅的验收,建成了现代化中药提取工程技术生产示范基地,项目共申请12项发明专利,授权4项。组织实施红塔区葡萄立体生态复合养殖科技示范园建设等4个特色科技示范园建设;组织实施了《红塔区出口型生猪技术集成及产业化示范》等2个国家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计划项目,实施了《分级提取高纯度芦荟乙酰化多糖产品实施芦荟产业开发》等4个国家级农业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施了水耕种植蔬菜及深加工技术等省级非公经济专项。服务支柱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了省市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工程《有机、绿色烟叶专用有机肥、除虫菊生物农药科技成果推广示范 》,在峨山双江、岔河和易门铜厂创建900亩的3个除虫菊高产示范区,年研发推广应用有机、绿色烟叶专用有机肥10万亩以上,通过项目实施,烤烟上等烟比例田烟提高2.9-5.4个百分点,地烟提高3.4-7.9个百分点。组织红塔区参加云南省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在研和街道和洛河乡设油菜高产创建百亩核心区、千亩展示区、万亩示范区各一个,示范面积达20000亩,带动全区油菜高产优质高效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新平县白达莫村岔河和华宁县盘溪镇富民村富母士申报省科技抗旱光伏取水示范工程项目。继续组织实施省国际合作项目“蓝莓引种试验及规模种植”,起草了《玉溪市2013年抚仙湖沿岸蓝莓种植实施方案》,进行了两轮共2000多人次的蓝莓种植技术培训。科技支撑引领农业产业发展的能力不断加强。围绕生态立市的要求,集成《抚仙湖流域环境承载力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模式研究》项目申报国家重点基础研究973计划专项,《澄江动物化石群演化意义及其相关环境研究》申报国家基金委和云南省政府设立的联合基金项目,《深水贫营养湖泊(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成套关键技术研究》申报2014年省科技基础研究项目。通过杞麓湖省长办公会重大科技项目《杞麓湖南岸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与示范工程》的实施,已建成一座“组合型生态湿地”处理系统,圆满完成省科技计划项目检查评估和绩效评估;组织实施了《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生产批件注册及产业化》等省生物科技重大专项,完成疫苗产业化工艺放大研究。组织实施《云南省新平县少数民族干旱缺水区域高落差高扬程管网输水技术应用与示范》省科技惠民专项,将解决新平县费拉莫水库片区和扬武镇2个村9个村民小组的基本饮用水和经济作物的灌溉用水问题。
(四)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等政策实施,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新平台。一是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我市2012、2013两年度在全市开展了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暨“数字企业”建设工作。以一条互联网高速接入通道、一个企业内部数据通信网络、一个企业门户、一套企业自动化管理系统、一个企业内部监控平台、一套电子商务系统、一套网上培训系统为主要内容的“七个一”标准在全市中小企业中重点建设250户示范“数字企业”。截止2013年底,完全达到“七个一”标准的企业34户,其余企业均达到“四个一”及以上标准。二是制定了《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实施建设创新型玉溪行动计划的决定》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加快技术改造。每年安排300万资金用于市级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专利申请、授权和科学技术奖励。2013年,共有18户企业80个项目通过税务部门的企业研发项目鉴定,加计扣除额达3.8亿元。三是加快新兴产业创业创新平台建设。我市现有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43个(其中21个是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个,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4个。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57家,居全省第二。有云南省农业科技示范园10家,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14家,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11家。
存在问题:争取国家、省科技经费支持难度大,科技计划申报门槛高,很多科技计划下不到基层,且部分项目申报成本高,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基层申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积极性。
十三、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中低产田地改造进展情况。2014年,我市中低产田地改造任务15.3504万亩,计划总投资19794.19万元。截止目前,全市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9.8255万亩、占计划任务的64%,完成投资11840.34万元、占计划投资的59.82%。建成坝塘1件,水池64件,小水窖517件,提灌站6座,沟渠 154.287千米,管网37.545千米,机耕路122.422千米、完成坡改梯3000亩,土地平整5320亩,新增耕地622亩。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年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名单的通知》(云农办经〔2014〕69号)要求,我市确定元江县为我市2014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并上报省农业厅,待批复。元江县已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待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正式文件及相关意见、配套政策出台后,正式发文组织实施。
(三)促进现代种业健康发展。以市农科院为基础,整合市县(区)两级育种技术力量,组建玉溪市农作物新品种育种中心,将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纳入市院(校)合作项目,加快种质资源引进,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快人才引进与培养。全市重点建设5.5万亩农作物种子(种苗)繁育扩制生产基地,提高供种保障能力。红塔区建设1个国家级的杂交玉米新品种区域试验站;红塔区、澄江县、元江县种子管理站建设3个省级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站;红塔区、通海县、澄江县建设3个蔬菜新品种区试和示范展示试验站;江川县、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建设6个市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建立抗旱救灾农作物种子应急储备预案,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专项经费30万元,每年度储备杂交玉米种子9万公斤、油菜种子0.64万公斤。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加大引种和改良力度,全市共有种畜禽场27家。
存在问题:“三湖”环境保护压力大,请中央、省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三湖”流域的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低肥高效农业产业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十四、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今明两年拟开工重大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情况。2014年在建重大水利工程11件,易门芦柴冲水库、华宁糯节河水库、峨山玉河水库、新平依施河水库、新平费拉莫水库、通海元山坝水库、红塔区龙母箐水库、江川白河水库等8件工程已完工,新平马鞍山水库累计完成投资8491.27万元、易门铜厂龙潭坝水库累计完成投资2090万元、峨山尼去本水库累计完成投资3700万元。2014-2015年拟开工建设项目13件,其中:小(一)型9件、中型水库4件。重大引水工程项目3件,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累计完成投资82141.4万元,澄江甸朵引水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平西水东调工程已完成规划工作。
(二)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投资安排和工程实施情况。我市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8万人的实施方案已经报省水利厅审查,待投资计划下达后即组织实施。
(三)统筹使用税费、价格等改革措施促进节水增效。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节约用水,2005年以来我市加大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力度,先后对全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进行调整。东风水库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农业用水由每立方米0.02元,调为每立方米0.05元,每立方米提高0.03元;生活用水由每立方米0.30元,调为每立方米1.00元,每立方米提高0.70元;工业用水由每立方米0.65元,调为每立方米1.20元,每立方米提高0.55元。通过近几年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改革,使供水企业逐步走上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轨道,对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起到良好效果。
存在问题:一是水利建设配套资金难度较大,尤其是市、县级财政极为困难,需要配套的项目多,资金到位难,影响水利项目的建设进展。二是请求对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建设给予支持,将该项目纳入国家和省水利规划盘子,给予建设资金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三是请求水利部和省厅在水源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农村饮水安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灌排渠系配套、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倾斜。四是由于长期无雨和持续高温,我市开春后在缺水山区陆续出现的旱情,已发展成为程度非常严重的灾情,使广大山区群众的人畜饮水安全和春耕生产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为确保饮水困难群众的饮水安全,恳请上级给予抗旱资金补助。
十五、实行精准扶贫,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尽力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我市十分重视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监管工作,并结合去年全面审计的基础上,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将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的相关规定和办法执行并强化日常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截止目前,浦贝整乡推进续建项目累计整合资金4582.12万元,者竜整乡推进2014年1-5月的整合资金586.87万元。其他项目省级未审定实施方案,尚未下达项目计划资金。
(二)加大农村贫困人口扶贫力度。继续做好易门县浦贝乡、新平县者竜乡、华宁县通红甸乡3个整乡推进试点续建项目,积极申报峨山县甸中镇、新平县平掌乡和元江因远镇整乡推进试点项目。目前,新平县平掌乡已被纳入全省第一批40个乡重点扶持启动乡之一,计划投入省级财政扶贫资金2000万元。整村推进项目省级未下达整村推进项目计划及资金指标。积极争取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易地搬迁项目、信贷扶贫项目、外资项目、老区开发项目、安居项目、太阳能扶贫项目、互助资金试点等项目,着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截止目前,已落实省级扶贫项目计划6项,计划资金4579.6万元,我市2014年度5万人脱贫目标已分解到各县区。
(三)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情况。我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玉溪实际,及时开展我市8个贫困乡、75个贫困村、121110人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工作。市政府近期将召开全市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推进会,总结和分析前一段时间开展的工作并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建档立卡工和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存在问题:一是中央和省级项目安排少,财政补助标准偏低,难以满足广大贫困群众的强烈需求和项目建设之需。由于我市既没有国家和省级的片区县、重点县,也没有上海和省级部门对口帮扶的县、乡,导致难以争取国家和省级的一系列扶贫政策。如:在项目上,易地搬迁,每年安排给予我市计划指标基本在1000人以下;产业扶贫也寥寥无几;在补助标准上,整村推进资金,每村省级仅15万元,但建设需求达50万元以上。二是建议对我市5个少数民族和革命老区县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并适当提高上级项目补助标准;三是建议尽可能减少配套或降低地方配套比例。对属于省级事权的项目应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对属于省与市县事权的项目,应区别不同类别制定不同的配套政策;对属于市县(区)事权项目,可采取实绩予以适当奖励或补助办法,以减轻财政困难的市县(区)压力。
十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快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启动高污染燃料禁烧及清洁能源推广工作,对中心城区使用燃煤锅炉、炉灶的359家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我市大力推广天然气使用,共建燃气管道37.03公里,LNG储备站1座,城北调压站1座,累计完成投资6276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64.7%;服务居民用户3000多户,日均供应燃气约20000立方米。全市10户钢铁企业11个脱硫项目已完成8个,11户水泥企业16个脱硝项目已完成10个。2014年1月1日起,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监测点位正式变更为东风水库、玉溪一中、文体中心三个站点,按照新标准的6个指标(SO2、NO2、PM10、CO、O3、PM2.5)进行监测,监测数据通过玉溪电视台、玉溪日报、云南省环保厅、国家环保部等媒体和网站实时发布。截至6月9日,共连续监测了159天,发布了159期日报。
(二)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我市8县1区均已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划,完成标志牌、界桩及防护网等保护区立标界定,建立水源地水质例行监测制度,每月开展一次水质监测。正在积极开展供水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区划工作。《玉溪市曲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11-2030)》、《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修编已完成,正在进行报批。对辖区内6个国控断面9个测点、12个省控地表水断面16个测点,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及主要入湖河流,以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飞井海水库进行每月一次的例行监测。加强“三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目前,“三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已完工26项、在建30项、开展前期工作9项,开工率86.2%,完工率40%,项目完成总投资19.60亿元。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全市1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9座基本运行正常;通海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正在建设;江川县污水处理厂(老厂)已停运,正在进行提标改造,计划在年内动工。加快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2014年,我市拟启动的7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认真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2013年争取到的3个中央、省级专项资金项目,2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稳步推进,制定了《玉溪市城乡垃圾整治实施方案》,正在开展《玉溪市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2013-2015)年》编制工作。实施土壤改良工程,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加大有机肥使用量。深入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争取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项目。1—5月,全市已完成测土配方施肥52.07万亩、秸秆还田15.4万亩。农业源减排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全市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共91家,采取干清粪+粪便产生沼气+污水厌氧+好氧+农田利用,或干清粪+农田利用,或关停等综合防治措施进行污染减排。继续推进以塑料薄膜大棚拆除为主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印发玉溪市2014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提高耕地持续生产能力工作计划的通知》(玉办发〔2014〕43号),明确了2014年治理范围、重点和目标要求和2014年验收及补助政策,全市计划拆除塑料大棚面积为5061.2亩。
(三)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1〕46号)文件要求,加大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21个重点行业的淘汰力度。2011年至2015年,我市淘汰落后产能涉及5个行业,需淘汰钢铁落后产能185万吨。截止2014年5月底,已淘汰钢铁133万吨,完成淘汰任务的72%;淘汰水泥(熟料)99万吨,完成57%;淘汰铜冶炼5.1万吨,完成100%;淘汰铁合金1万吨,完成淘汰任务的100%;淘汰黄磷1万吨,完成淘汰任务的100%;淘汰造纸5万吨,完成58%。按照“十二五”淘汰计划,将各年度淘汰任务及时在市内相关媒体网站进行公告,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县区政府。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加强督促检查掌握淘汰进度,顺利通过了国家和省淘汰落后产能考核验收组的实地检查验收,圆满完成了各年度的淘汰任务。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而对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情况未出现。
存在问题:一是“三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现状水质与规划水质目标差距大,湖泊保护治理形势严峻。星云湖、杞麓湖水质仍为劣V类,抚仙湖虽然总体保持I类水质,但近岸水域及部分区域水质较差。尤其是持续四年多来的干旱,致使湖泊低水位运行,自净能力下降,发生水环境污染的风险大增,保护治理的形势不容乐观。保护治理资金缺口大,中央、省下达的补助资金不稳定且极为有限,投融资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筹融资的压力非常巨大。二是农村环境保护形势严峻。我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投资达30.99亿元,单纯依靠地方财政以及目前国家、省十分有限的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将很难满足完成治理任务的需要,难以达到规划预期目标。三是建议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加大对钢铁、水泥等行业的扶持力度,切实减轻有关企业负担,以便使企业的减排治污设施得以发挥作用。四是我市已被列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但相应的补贴政策和充电设施不健全,推广存在很大难度。建议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力度。
十七、扩大“营改增”试点、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营改增”试点稳步推进。为确保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和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市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全市“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营改增”的各项政策规定,精心组织落实。截至2014年6月11日,全市共有“营改增”纳税人4910户,其中:交通运输业3018户、邮政电信和现代服务业1892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81户(含混业经营的162户),其中: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76户、邮政电信和现代服务业205户。应税服务增值税顺利入库,201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营改增”税款入库495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3980.28万元、部分现代服务业975.30万元。2014年1月至5月全市“营改增”税款入库5975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4508万元,现代服务业入库增值税1467万元。认真贯彻落实营改增优惠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一户管道运输企业退税1334万元。
(二)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情况。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截至2014年5月31日,全市共对7859户次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我市2013年8—12月实际享受优惠政策的户数为1612户(包含空申报户),实际免征营业税45.73万元。2014年1—5月实际享受优惠政策的户数为1109户(不包含空申报户),实际减免营业税76.42万元。
(三)认真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市高度重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落实执行,充分认识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重大责任,及时宣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截至2014年5月31日,全市国税企业所得税管户在年度汇算清缴中共有371户(次)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83.98万元。2014年1—5月,全市地税部门管辖范围内共有37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6.74万元。
(四)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的通知》(云财综〔2013〕24号),我市涉及取消的收费项目共有3个(即: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政府采购招投标收费(标书工本费)、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费),2012年三项收入共计117.1万元。为切实加强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市制定了《玉溪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玉溪市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玉溪市市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施细则》和《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政府统一调控、财政集中管理、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的管理模式,建立起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资金管理、分配使用的“三段式”管理机制,促进了非税收入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存在问题:一是财政收支依旧乏力。由于受到有色金属、钢材、白糖等主要工业产品价格下跌的影响,导致企业效益下滑,财政收支指标呈负增长。二是“营改增”试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十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预计2014年我市户籍高校毕业生人数10580人,比上年增加5%,报到人数约6000人。6月6日,市政府办转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强化部门协作,细化措施、确保政策落实,突出产业、拓宽就业渠道,消除歧视、营造公平环境。6月10日市政府召开玉溪市促进就业暨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就业创业工作,对做好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深入细致分析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措施,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对于新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正在积极抓紧研究操作办法,使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及时享受到这些政策。
(二)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继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从事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文化、社区服务等社会领域服务工作。继续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就业服务项目,推进“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录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对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三)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就业。今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可提供的就业岗位仅2600个左右,预计报到大学生人数达6000人左右。市政府将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增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能力,落实好优惠政策。各县区、各部门将认真落实好省政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小微企业发展,同时,引导小微企业用好政策,强化人才意识,完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制度,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四)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继续按照“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要求,切实落实好政策措施。在有条件的县区要按《玉溪市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指导意见》要求探索建设青年创业示范园(大学生创业园),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低租金或免租金、低收费或免收费、一站式服务的创业平台,增强创业动力,降低创业成本,减少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创业贷款各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跟踪帮扶,落实各级承担的贴息资金、风险基金,确保创业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多渠道、全方位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让有创业计划的大学生都能实践创业,确保2014年高校毕业生创业人数明显高于2013年。
(五)加强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关心支持。今年省政府将城乡低保家庭和8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由2013年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并将高校残疾毕业生纳入补助范围,同时,将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助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600元。各县区、各部门正在抓紧落实,确保在毕业生离校前将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到位。将把就业困难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一对一重点指导,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促进他们就业。
存在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致使企业用工需求下降。2014年,我市与全省一样,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经济增速放缓,宏观经济环境十分严峻的形势,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亏损半亏损面扩大,用工需求下降,对就业的拉动明显减弱,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二是就业人数增长致使就业难度加大。总体来讲,全市劳动力求大于供的总量矛盾依然存在。今年高校毕业生较去年增加了5%,约700人,未来3年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仍将保持继续增长态势,就业压力较大。另外在“农转城”、新生代农民工、农村籍中专学生、农村籍退役士兵、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就业人数还较多。三是就业结构性矛盾致使招工、求职“双难”。一方面用工单位提供的岗位仍然存在工资水平偏低、福利待遇较差、劳动强度较大的情况,部分企业用工不够规范,管理相对落后,留人难留心,形成高校毕业生跳槽频繁;另一方面劳动者技能水平、素质能力不能达到企业的用工要求,高校毕业生文化水平较高,但缺乏一技之长,虽然技术类岗位工资待遇较高,但相应的技能要求也高,仍存在一技难求的情况。
十九、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不断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物价上涨趋势,及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3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070元。2014年1—5月,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0154户41136人,支出低保金5366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5645户80681人,支出低保金5291万元。对特殊性、暂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2701人次,支出救助金326万元。
存在问题:农村低保省级补助比例过低,市本级、县区财政压力较大,建议调整省级补助比例,加大补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