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环保局推行四项制度 加强环境监管

23.12.2015  18:07

2015年,玉溪市环保局紧紧围绕总量减排这项重点开展工作,推行交办制度、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四项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全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5件,结案101件,罚款金额479.89万元。

一是推行交办制度。充分发挥监控中心和总量减排技术组职能作用,通过将运维监管、现场检查和中心数据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给现场监察部门,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核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弄虚作假、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形成调查、交办、整改、处理的过程。

二是推行通报制度。每月对全市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管理的情况进行通报。首先将总量减排工作向县(区)党委、政府通报,同时呈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的副厅级以上领导,争取领导的重视,促进问题的整改。其次是对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通报,将通报情况与运维补助相结合,对做得好的运维单位实施表彰奖励,对运维工作不力、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运维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及处罚。

三是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运用市政府总量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职能,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解决成员部门工作职责相互交叉推诿扯皮的问题,使工作开展更顺畅、解决问题更彻底。

四是推行联合执法制度。整合公安、检察、环保的职能,开展联合执法,堵住那些找路子、走关系企业的后路,让违法企业的违法行为无处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