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司法局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

20.07.2016  22:06
  为充分调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切实有效的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援助事业顺利发展。近日,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玉溪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决定自2016年6月21日起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
  《标准》明确:在玉溪市内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和劳动仲裁等法律援助案件的,每件补贴提高到600-2000元;在玉溪市外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和劳动仲裁等法律援助案件的,每件补贴提高到1200-3000元;增加了公证、司法鉴定等案件补贴规定;明确了法律援助机构安排社会律师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工作站或其他指定地点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咨询的,每个工作日给予100元补助;对法律援助机构年度聘请的法学专家对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进行评查和对重特大、疑难案件进行评议,对法学专家每个工作日给予800—1800元补贴。
  《标准》的制定,健全完善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提高了法律援助人员的积极性,提升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确保了更多的困难群众在维护合法权益过程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促进司法公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提高办案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