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近日,云南省政府出台《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转变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意见》明确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目标:厘清各部门市场监管法定职责,强化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健全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意见》还提出了包括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厘清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构建社会共治共管格局4方面16项主要任务,并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为确保审批行为依法、公开、高效、透明,《意见》要求,各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逐项制定行政审批标准和规则,并予以公示。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剔除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的审批环节。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标准和受理、审查、批准等信息,并实现部门共享。
《意见》明确2016年底前要完成以下任务:省直各审批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方案和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在经营者办理登记注册前后,工商部门要履行对经营者及有关部门的“双告知”职责;按照建设企业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的要求,加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建设;初步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建立跨部门、跨州市、跨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违法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注销撤销许可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随机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确保程序公平公正。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督查考核和跟踪审计,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进改革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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