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林业局建立职工廉洁履职体系
02.03.2015 17:19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澜沧县林业局在加强林业各项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建立扎实有效的林业局干部职工廉洁履职体系。
澜沧县林业局干部职工廉洁履职体系主要由"两制定一成立"构成。两制定:一是《澜沧县林业局干部职工廉洁履行职责若干准则》。《准则》主要制定了职权职务方面的19个"不准"行为和违反准则处置方式等内容。二是《澜沧县林业局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办法》主要从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廉洁履行职责五个方面规定了31种问责情形,以及问责方式等。"两制定"很好的与的相关规定衔接,并结合自身实际细化了相关内容,内容科学具体、程序明确严密,解决了原则规定得多、细节规定得少的问题,从而使禁止性规定比较明确,处罚性规定比较具体,切实加强了制度的执行力和实效性。一成立:是"督查纠风问责领导小组"的成立。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纠风问责室。根据"两制定",督查纠风问责室负责日常督查纠风问责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发现违反廉洁履职的问题。从而形成配套完备、有效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廉洁履职体系。
通过建立廉洁履职体系,进一步树立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增强了廉洁履职的意识,办事效率和责任感明显提高。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普洱市澜沧县林业局 | 作者:李进发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武建雷本文来源: 林业厅
02.03.2015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