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澄江县龙街街道等3个镇(街道)左所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通过省厅批准
09.02.2015 11:3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玉溪市澄江县龙街街道等3个镇(街道)左所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通过省厅批准
根据澄江县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据《澄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及《澄江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澄江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玉溪市澄江县龙街街道等3个镇(街道)左所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项目区面积61.3445公顷,其中拆旧区地块规模33.0453公顷,新增耕地32.5189公顷;建新地块规模28.2992公顷,其中耕地27.3283公顷,包括小窑城中村改造项目、行政中心以东地块、凤翔路以下地块、中水厂项目等4个片区项目。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整治项目备案信息清查期间严格落实耕地数量质量占补平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26号)的要求,实施方案的编制严格按照“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占坝区补坝区”的占补平衡要求,明确拆旧区复垦新增耕地和建新区占用耕地的地类和质量情况,充分论证数量与质量的平衡关系。
近日,项目实施规划已通过省厅批准。项目的实施有效发掘了我县土地资源潜力,盘活了废弃工矿用地及闲置农村居民点,缓解了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供地压力。我局将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拆旧区复垦新增耕地数量不少于、地类不劣于、质量不低于建新区占用耕地的要求,切实落实耕地数量质量占补平衡的总体目标。
(澄江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杨韵平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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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2015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