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督查组来滇督导检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
近日,水利部第四督导检查组对我省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组织专项督导检查。
督查组一行实地抽查了临沧市云县茂兰镇忙卓村、大朝山西镇坡头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董翁片区、德馨易地扶贫搬迁点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及河西水库水源地保护项目,隆阳区西邑乡乌马村小水窖工程建设情况,现场督查了云县、昌宁县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情况,并听取了省水利厅和临沧市、保山市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情况汇报。
督查组对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督查组认为,云南省在中央资金大幅减少,地方财力薄弱的情况下,认真贯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投资以地方为主筹措的要求,克服困难,转变观念,开拓思路,时不我待,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一是注重前期工作。按照国家六部委的要求,组织编制完成《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报告》,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16年4月19日及时上报国家六部委备案,并同步组织开展年度项目实施方编制工作。二是注重群众参与。印发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群众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通过引导调动受益区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与管理,既保证了工程质量,也提高了群众对饮水工程的满意度。三是注重资金筹集。云南省年度计划下达投资8亿元,截至目前到位资金11.2亿元,占计划下达投资的140%。除中央补助2.4亿元外,省级落实资金3.6亿元,各地通过引进社会资本、申请金融贷款等方式落实资金5.2亿元。四是注重项目建设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督促检查各地抓紧项目建设进度。截至11月15日,累计完成投资8.46亿元,投资完成率105.8%。完成了184.2万农村人口巩固提升任务,占年度计划的7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4.1万人,占年度计划的170%。五是注重机制建立。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以管理水平为导向定项目,对管理机制完善,管理人员落实的项目予以优先实施。
督查组要求,云南要继续集中力量,奋力冲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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