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外海水质连续4个月升为轻度富营养化
昨天,省人大常委会就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举行执法检查反馈意见会,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应楠、副主任和执法检查组组长卯稳国、省政府副省长刘慧晏等人参会。
会议介绍,目前我省6大水系主要河流出省跨界断面重金属污染物全面达标,牛栏江调水水质满足要求,1996年“九五”计划实施以来,滇池治理累计完成投资488.93亿元,滇池流域基本形成截污治污体系,与2010年相比,去年滇池水质已由重度富营养化转变为中度富营养化,去年底和今年前三个月,滇池外海水质更连续4个月由中度富营养化变为轻度富营养化。
水情检查
报告6月底前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在今年5月至6月期间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及专题询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的一部分,目的是推动各级政府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广泛听取各界对该部法律的意见和建议,加快推进法律修改进程。
5月12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卯稳国副主任担任组长,环资工委主任何天淳为副组长,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共同组成后,赴曲靖和昆明,对牛栏江引水工程、云龙水库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水源地和工业园区进行重点检查。按照计划,执法检查报告将于6月底以前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副省长刘慧晏:
通过整治 6大水系重金属污染物全面达标
省政府副省长刘慧晏介绍,多年来我省围绕水污染防治做了大量工作,建立健全了水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体系。
我省还通过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做好水污染防治。2010年以来,全省共取缔拆除违法违规生产企业200余家,对环保设施达不到要求的160多户涉及重金属污染的企业进行整改。通过整治,6大水系主要河流出省跨界断面重金属污染物全面达标。
去年,我省加大力度淘汰了一批高耗水落后产能,其中淘汰炼铁132万吨,炼钢65万吨,焦炭10万吨,黄磷1万吨,促进了工业节约用水。去年,省环保厅还对没有完成2013年污染减排任务的大理等10州市,予以环评区域限评。
而通过大力推进以滇池和高原湖泊治理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目前,9大高原湖泊主要污染物指标呈稳中有降的态势,水质总体稳定。另外,我省还集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目前,牛栏江调出原水满足水质要求,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整体安全。
“十二五”以来,省发改委为滇池、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的104个水污染治理项目,争取到66.695亿元资金,为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外的259个“两污”项目争取到23.104亿元资金。
昆明市副市长王道兴:
滇池水质由重度富营养变中度
昆明市副市长王道兴介绍,“九五”计划(1996-2000年)开始到去年底,滇池治理累计完成投资488.93亿元,目前,滇池流域基本形成截污治污体系,入湖污染物大幅削减,滇池湖滨生态及面山植被得到恢复,流域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于2013年12月28日通水运行后,每年可引水5.66亿方入湖,首次实现了滇池规模化生态补水,大大缓解了滇池流域资源型和水质型缺水并存的状况。
目前,滇池流域建成了97公里环湖截污主干管渠,10座配套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运全国最大的两座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建成17座雨污调蓄池,形成了4500公里市政排水管网,城市日均污水处理能力由“十五”末的55.5万立方米,增加到196万立方米,出水水质优于一级A标。滇池流域还建成401座再生水利用设施,日处理规模达到13.27万立方米,而污水处理厂尾水外排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每天可以将77.5万立方米尾水,直接转输至下游的安宁处理后作为工业用水,不再排入滇池外海。
监测表明,滇池水质已由2010年的重度富营养化,转变为去年的中度富营养化,营养状态指数由71.1,下降为67.0,降幅达5.8%,氨氮、总磷、总氮等主要污染物,分别下降61.5%、46.3%、42.4%。尤其是去年12月和今年的前三个月,滇池外海水质已经连续4个月监测结果为轻度富营养化,这是个可喜的变化。
滇池入湖河道水质变化明显,去年,入湖河道综合污染指数为16.2,与2010年的21.6相比降低了25%。滇池蓝藻暴发时间推迟、周期缩短、频次减少、面积缩小,藻生物量减少。
从昆明全市来看,目前不含滇中新区在内共建有城镇污水处理厂31座,污水日处理规模达到214.6万立方米,出水水质均达到一级A标。“十二五”起到2014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减少了20.16%、14.40%,提前达到了省政府下达的2015年两项指标比2010年减少8.5%、10.9%的目标。
到去年底,昆明市主城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其中云龙水库、松华坝水库、清水海水库的水质均为Ⅱ类,柴河水库、大河水库、自卫村水库、宝象河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
防治难题
9大高原湖泊4个水质差
刘慧晏:当前全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困难,是局部地区水污染严重,9大高原湖泊中有4个的水质处于Ⅴ类或劣Ⅴ类水平,入湖污染总量还未从根本上控制住,水体仍然存在富营养化的危险,而南盘江、红河流域的部分支流,水污染仍然十分严重。
王道兴:昆明水污染防治的困难在于污染负荷增长与水环境容量不足,滇池水质改善与保护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滇池流域城市污水处理规模的确在不断增加,但是滇池水体污染存量大,水环境承载能力低,而且入湖河道整治、面源污染治理还不彻底,入湖总氮、总磷仍然超过滇池的水环境承载能力,全市仍然需要不断加大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
修法建议
赋予环保部门强拆排污暗管权力
刘慧晏:修订《水污染防治法》时,增加农业和农村面源水污染防治规定,明确法律责任;对水污染方面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计罚,并扩大按日计罚的种类;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的权力,但不包括强制拆除权,建议修订《水污染防治法》时,赋予环保部门强制拆除私设暗管、封堵渗井和排污口等权力。
王道兴:《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不过,国务院至今未颁布“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修法时建议增加相应内容。(记者 江枫)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