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治理方案出台 空气优良率要进入全省前列
07.01.2017 03:35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本报讯 红河州近日出台实施的《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在个旧、开远、蒙自3市开展联合行动,全面推进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011年至今,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环境空气质量呈逐年下降趋势,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红河州委、州政府认识到,深入开展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已成当务之急,必须采取精准措施,努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方案》提出,2017年12月30日前,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力争2018年12月30日前,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方案》明确,着眼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突出扬尘控制、工业污染防治、清洁能源建设和环境监测4个方面重点。在扬尘控制上,着力解决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砂石矿山产生的扬尘污染。在工业污染防治上,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工业烟尘排放。在清洁能源建设上,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治理餐饮油烟。在环境监测上,加强区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源解析,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方案》逐一明确了4个方面重点工作涉及的责任单位、指导协调部门,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查考核、强化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多方面,提出了工作保障措施。
当前,蒙自、个旧、开远3市政府已按照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要求,对照《方案》制定细化了辖区重点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
蒋朝晖 李琴芳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7.01.2017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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