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财政局清理本级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成效显著
04.01.2016 11:02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州级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红河州财政局对州本级各预算单位2014年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清理了与厉行节约政策不相符的结余结转资金、分配进度较慢的专项结余结转资金、执行进度较慢的结余结转资金、沉淀资金以及长期挂账的暂存资金。截至目前,共清理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77330万元,收回结转结余资金8371万元,其中,安排单位按原用途使用2814万元、统筹安排使用的结转结余资金5557万元。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清理收回的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支出。
通过清理,按照“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的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了管理办法。一是进一步规范州本级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将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二是通过制定月度清理与预算编制及执行相结合等措施,建立了州本级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制度、加强国库资金管理、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4.01.201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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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上午,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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