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公布权责清单 州级共有5958项行政职权46669项责任事项
河州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了州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红河州直属37个政府部门共有外部行政职权5958项,与外部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46669项”。29日上午10点,红河州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了州级政府部门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
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代波通报,州政府33个工作部门、8个直属 参与公共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行政机构、1个有外部职权的事业单位等45家单位纳入权责清单清理审核范围。经过反复核对清理,州级37个政府部门共有外部行政职权5958项,与外部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46669项。
行政职权划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行政职权等10个类别,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原则,每项权力都列明了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职权名称、职权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10个要素。陈代波称,制定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可以摸清政府权利的家底,划清政府部门职权边界,厘清政府与社会、市场的关系。强化对权利的监管,把权利关进法制和制度的笼子依法制权,为简政放权措施的制定提供基础和依据。
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代波表示,2015年12月12日,红河州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红河州州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标志着我州州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全面完成。完整发布州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前要到云南省机构编制网进行查询,未来还要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根据通报,红河州在完成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还将编制权利运行流程图,将审批的前置条件、审批所需中介服务事项、条件、不予审批的情形、审批时限编入流程图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强对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的监督,加强对事中事后监管。同时,不断加大简政放权。(都市时报 记者王宗林)
编辑:范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