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提醒:网购被欺诈 注意保存电子数据

21.02.2015  14:02

    趁着商家打折,高某从某网站上购买了一台洗衣机,不想下单后该网站在没有通知高某的情况下就单方面取消了订单。高某认为网站的行为欺诈了消费者,于是一纸诉状将该网站告至呈贡法院。近日,在呈贡法院的主持下,高某和网站达成和解。近年来,由网购引发的纠纷逐渐进入消费者的视野,负责该案的尹法官表示,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明确商家,这样才能在发生纠纷时找到合适的被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月9日下午,呈贡法院立案窗口收到一份特殊的诉状。当事人高某称,他在某网站下了订单,购买一台价格为699元的特价洗衣机,但后来该网站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无理由地取消了订单,说这台特价洗衣机现在不做特价了,要恢复原价1199元。

    “本来图的就是网购方便实惠,可下单几天了货没收到,还凭空要我多出500元,哪有这样的说法。”高某说,想到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将该网站诉至法庭,要求网站继续履行原订单,按699元的价格及时交付洗衣机,并向他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考虑到该案被告在北京,而且这类新型案件比常规买卖合同案件复杂,需妥善处理。经过法院来回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由被告某网站按原订单履行发货义务,在当天将洗衣机发出。

     网购提醒

    1、网购时明确商家。在传统交易中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经营者的姓名、经营场所在其营业执照中有所体现。而在网络交易中,经营者仅仅在网络上简单地告知其网络账号或电话号码。实际经营者和网点的注册者都可能并非同一人,消费者明确商家,才能在发生纠纷时找到适合的被告。

    2、消费者在无法确认经营者注册地时,可以在货物交付地法院提起诉讼。

    3、注意在网络上调取保存相关电子数据信息,最好确保该类信息的完整性。(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 通讯员李青青)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