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以治水为着力点 开启兴水强滇新征程

17.12.2015  17:00
    富民强滇、同步小康,必先兴水治水。
  “十二五”以来,我省全面实施“兴水强滇”战略,大气魄谋划水利,大手笔投入水利,大规模建设水利,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民生水利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防洪抗旱能力建设和水利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预计“十二五”期间我省完成水利建设总投资将达1450亿元,全省累计新开工重点水源工程超过200座(大型1座、中型65座),建成200万件以上“五小水利”工程,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全面建成,建成大中小型水库188座,完成3000多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增蓄水库容21.69亿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26.04亿立方米,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263万千瓦,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35万亩、改善农田灌溉面积600多万亩,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近210万亩,新建成高产稳产农田1745万亩,累计解决1259.5万农村人口和110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
  乘着水利改革和农田水利建设的东风,全省各地围绕产业兴水利,促进山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生态改善,苦干实干,亮点频现。
  创新建管机制 注入发展活力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还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曲靖全面实施“兴水强市”战略,通过凝聚共识,营造大干水利的良好氛围;加大投入,大力实施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深化改革,增强水利事业发展的动力;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成果共享,推动全市水利事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
  “十二五”以来,曲靖市预计完成水利投资180亿元,是“十一五”的3.6倍,新增供水能力2亿立方米。为持续推进水利改革发展进程,今后,曲靖计划全市每年筹集不低于6亿元的资金,在全市9个县(市、区)大力推广陆良改革试点经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重点围绕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和全市高原特色农业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建设一批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现代农业示范区;围绕全面提升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水平,以农民用水合作社为主体,充分发动群众全过程参与,建设一批产权明晰、管护有效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围绕农业农村水价改革,新建或改造一批节水减排、运转高效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通过上述措施,每年高标准完成20万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农田水利建管机制创新,为全市水利事业发展注入动力和活力。
  该市将围绕建设现代水安全保障网、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着力构建市域、县域、局域、乡域四级水网架构,统筹推进水资源区域配置一体化、防洪抗旱减灾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一体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现代水网信息共享一体化等水利工程建设。解放思想,多方融资,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十三五”期间每年完成水利投资60亿元,五年完成水利投资300亿元,达到“十二五”时期的1.7倍。
  着力现代水利 突出安全高效
  近年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高位推动,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全面掀起红河州水利建设新高潮。提前启动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筛选提出83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列出项目、任务、问题、责任“四张清单”,逐一对照推动,坚持把水利作为财政投入优先领域,成立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水利稽查特派员队伍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红河州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实施建水南庄片区、弥勒新哨片区2个省级和开远羊街灌区1个州级改革试点建设,目前完成投资1.2亿元,新哨片区6000亩葡萄及蔬菜种植区已投入使用,南庄片区即将完工并投入使用。为推动水利融资创新,目前已引入云南建工集团、省水投公司等多家企业采取PPP模式参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工程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建设管理,全面加快水价改革,并积极推进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打造水利股份合作经济示范。
  红河州坚持把水利建设与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结合,以百万亩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引领全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将水利建设放在示范区建设的首要位置、作为关键环节,突出发展高效节水,计划到2017年实现示范区水利化程度100%,节水设施全覆盖,努力建成全国现代高效节水示范区,促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全面转型。
  今年以来,红河州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53亿元、同比增长26%,其中水利建设投资30.1亿元,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2%;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9万亩;解决了22.4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各项水利工程建设快速推进。如期实现了“十二五”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目标。
  探索七项机制 破解发展瓶颈
  农业的命脉在水利,但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陆良乃至整个曲靖市农业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重要因素。解决各种水利难题,破除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作为全国水利改革试点县,陆良县通过实施恨虎坝中型灌区农田水利改革试点项目和中坝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走出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农田水利综合改革之路。
  陆良县水利改革试点形成了七项机制:一是“分水像分责任田,总量控制是红线,每亩定额有标准,生产用水要节俭” 的水权分配机制;二是“价格群众说了算,每方水费七毛九,交了水费有好处,长期用水不用愁”的水价形成机制;三是 “节约用水有奖励,多用必须多交费,用水时候可买卖,政府补助得实惠”的节水激励机制和“精准补贴实在好,运行管护少不了,差额部分政府出,百姓人人都说好”的精准补贴机制;四是“合作组织是舞台,百姓户户登上台,人人都来唱主角,唱好跳好多生财”的合作参与机制;五是“骨干工程政府建,搞好服务是关键,特色农业是方向,水利支撑有保障”的国有建管机制;六是“公平公正把门开,社会资本引进来,共建共管是条路,企业发展民致富”的引资共管机制;七是“田间工程民资建,庄稼喝上自来水,群众参与管得好,刷卡出水不劳累”的田间管护机制。
  陆良县两个水利改革试点项目区总面积21985亩、投资7629万元。经测算,项目区群众每亩每年可节约6个劳动力,亩均增加收入1777元,亩均拉水成本占亩均年收入比例由10.4%降到4.2%、节约灌溉用水成本387元;企业资本回收期预计为7年,20年运行期年均资本收益率9.8%,公司可拓展农业综合生产,壮大企业实力;政府方面,一次性减少投资646万元,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4提高至0.85,引入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解决了水利工程重建轻管、难以长期发挥效益的难题,实现了工程持续、良性运行。
  实施节水减排 成就绿色发展
  澄江县高西社区作为全国南方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的试点地,涉及4个村民小组721户2380人,耕地面积2510亩,项目总投资995.72万元。目前完成了水源工程、干管工程、大户田间节水减排灌溉工程及智能化控制系统等工程建设。
  澄江县突破水权不清、用水粗放浪费弊端,农业用水分配到户,确权发证,开启了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的水权分配新模式;突破农业灌溉用水计量和水费征收难问题,建立了合理水价形成和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精准计量、先付费后用水的节奖超罚农业用水管理新模式;突破农田水利工程田间最后一公里难题,建立了产权明晰的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户自主的建设和管理新模式;突破传统落后的农业灌溉用水方式,建立了自动化高效节水灌溉系统和监控评价机制,积累了系统化、定量化推进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削减的新经验;突破农业面源污染管控的重大机制创新,建立农业用水节水减排合同管理制,用水户节水减排责任义务合同化,确立长效管控农业节水减排的有力抓手。
  澄江县通过改革实践,形成了“一二三四”的节水减排做法,即围绕把农业高效节水减排作为核心目标贯穿于试点方案设计、机制建设、工程建设全过程;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组织建立了五项机制,为试点工程良性运行和维护奠定了基础;创新社会资本和发动群众自发参与农田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模式;试点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试点改革成果惠及参与改革的农户、企业和政府三方利益,把实现政府、大户和群众互利共赢作为试点成功的关键,兼顾农民增收减支、大户增产增效和政府节水减排,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多重目标;把握好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发动群众、全程参与以及创新机制、良性运营四个关键。
  通过项目实施,澄江县高西片区未流转土地农户每年每户可增加纯收入4495元,已流转土地农户每年每户可增加纯收入7780元;企业增收增效,万家欢公司1780亩土地每年可增收1188万元;政府节水减排,亩均节水125立方米,节水率达54.1%,每年可向抚仙湖补充清水38.2万立方米;农田总磷、总氮入河污染物削减率分别为72.5%、78.3%。
  引导社会参与 实现合作共赢
  水利改革建设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陆良县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改变了农田水利项目建设长期以来单独依靠政府投资的状况,建立了政府、企业与农户三方合作共赢的创新机制,实现了群众增收、生产生活便利,企业增效、市场前景良好,政府节水节资、工程良性运行。
  陆良县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大禹节水集团公司参与恨虎坝中型灌区建设,实现了全国首例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农田水利建设。
  大禹节水集团公司进入后,与试点项目区合作社按照7:3的比例共同出资646万元组建新的股份公司来建设管理经营,新公司对田间灌溉设施拥有20年的产权和经营使用权,运营三年后可自行转让,收益测算在灌溉保证率85%情况下,股份公司的资本预期年收益率为9.8%、折旧率为5%,在特殊年份若资本收益率和折旧率之和达不到投资额7.8%时,陆良县政府与新公司签订投资保底协议,县政府补足相应缺口部分资金,以此实现风险共担,让企业放下包袱,增强信心,愿意进来投资。截至目前,项目建设阶段实现利润7.8万元,按照分配方案给予合作社(农户)2.34万元分红。    
  来源:云南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