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丽江两地公安机关举行区域警务协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

16.12.2016  16:09

12月7日,大理州公安局与丽江市公安局区域警务协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大理州公安局举行。大理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田树泽,丽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光平带领两州市公安局警令部、政治部、刑侦、治安、交警、消防、反恐等部门领导以及相邻的剑川县、鹤庆县、宾川县、古城区、玉龙县、永胜县公安局局长参加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大理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刘文章主持,大理州公安局在家的党委成员参加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上,大理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田树泽,丽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光平分别介绍了两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公安工作以及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回顾了两地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建立过程,对两地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区域警务协作提出希望;共同形成两地要进一步加强互信协作,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推动警务协作在更深、更广层面开展,向常态化、制度化发展,真正实现“常态、共享、联动、共赢”的目标,把两地的区域警务协作打造成警务协作的典范,更好地服务两地社会经济发展。

 

 

 

大理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田树泽,丽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光平代表两地公安机关签订了区域警务协作框架协议并交换了文本;两地公安机关参会人员还就警务协作细节问题开展交流;丽江市公安局参加签字仪式人员还参观了大理州公安局指挥中心、刑事技术实验室以及出入境服务大厅。

 

 

大理州公安局与丽江市公安局区域警务协作框架协议围绕维护稳定、打击跨区域犯罪、治安管理、联席会议互鉴等四个方面的内容,细化建立了情报信息共享、反恐工作协作、边界治安热点矛盾化解协作、打击刑事犯罪协作、打击毒品犯罪协作、跨区域涉案人员追逃、突出治安问题联合打击整治、环州市通道双向查控协作、涉旅治安问题联合整治、重大交通事故处置协作、重大火灾事故救援协作、设立区域警务协作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警务交流互鉴等14个机制。区域警务协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必将提高两地公安机关在刑事犯罪打击、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救援、反恐维稳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构建起“紧密配合、精准打击、资源共享、有力有效”的警务合作格局,全面提升两地公安机关警务综合效能,实现两地公安机关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打击互动、联防联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稳定。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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