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邀请省高院专家作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讲座

27.11.2014  12:4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11月26日,受永善县委的邀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主任童晓宁、云南法院网负责人唐时华一行莅临永善,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县直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做专题辅导。县在家四套班子领导到场聆听了讲座。  

    

从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用情理化纠纷的故事,到一名失独老汉向法庭写出无意杀死儿子凶手的谅解书……,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紧紧围绕“法治思维”这一主题,阐释“情理思维、规则思维、程序思维、衡平思维”构成的法治思维。在第二部份“法治传播”内容上,则采选了至上而下、由外到内的事例进行讲述,从习总书记的“8•19”讲话精神到永善法院院长孙馨与该院全国优秀法官王光宏做客新华网直播间,说明法治需要正能量的传播。

    

童晓宁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更加说明法治不仅是司法系统的工作,而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的需求。曾经一位大法官说过:法治依然是人类社会不断接近的理想。通过深入浅出的案例讲座,童晓宁希望在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传播行使权力、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要深入实施法治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建立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随后,省法院网网站负责人唐时华就主题“法治时代与法治政府”讲述四中全会的召开,更加明确这是一个法治勃兴的时代。中国“法治的春天”已经到来,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加快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使各级政府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维护权益、解决问题,形成决策办事依法、维护权益靠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党员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益、履行职责或义务。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大家带头学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切实把个人行为、履职行为严格约束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坚决按法律制度办事。始终把依法办事作为修身、塑德、讲政治的重要准则,努力做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党员、好干部。        

据悉,此次专题辅导全县科级以上近300名干部参与培训。27日,童晓宁一行还将到县法院就“司法传播与形象塑造”进行专题讲座。 

 

 

              (作者单位: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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