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强化进口食品安全监管

19.06.2017  15:57

为加强对进口食品销售安全监管,楚雄州采取强化监管与强化进口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相结合、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方式,强化对进口食品销售的监管。

一是查经营主体资质。检查经营者是否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二是查合格证明。检查进口食品经营者,是否按要求查验留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三是查进货台账,检查食品经营户是否建立并执行进口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食品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进口)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进口商或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按规定保存相关记录和凭证。四是查标签说明书,检查进口预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检查中对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要求经营者立即下架。

此次专项检查,楚雄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车辆51台(次),检查商场、超市及食品经营户1421户(次)。对进口食品经营品种多,没有设立专柜销售,没有中文说明书的6户食品经营企业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查处销售进口过期食品案件3件,销售无中文标识洋酒1户,依法查扣洋酒5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