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钱文卿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13.07.2015  10:53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15〕43号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钱文卿  免去楚雄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

  文有德  免去楚雄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杨文津  免去楚雄州体育运动学校校长职务。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出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