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南华县公安局长遭人实名举报 官方回应已展开调查
楚雄州南华县公安局局长马爱军被实名举报三宗罪。12日,楚雄州公安局作出回应:已于10日晚成立调查组赶赴南华县开展调查工作,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州公安局表示:对网民所反映的涉及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将会全力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调查,若问题属实,将会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绝不遮掩袒护。
举报人称手中还有料
举报人陈银军在网上发帖举报南华县公安局局长马爱军,称其有三宗罪:
一、公车私用,企业超标配车。举报称,云E37017的锐志轿车为南华县某企业的超标车辆,一直由马爱军私自使用,其2.5升的排量已超标。
二、云E37017作为企业的超标车辆,在马爱军使用过程中,多次违章超速。马爱军指使下属李某顶包处理违章。
三、多次违反八项规定,马爱军杀野生动物在公安局食堂请客。2014年1月21日晚,马爱军在公安局食堂请客后将不要的麂子脚丢弃,后被举报人提取。
陈银军说,自从在网上发帖举报后,楚雄州纪委和楚雄州公安局纪委的工作人员已经找自己了解了情况。他说自己的举报属实名正常举报,目前楚雄州纪检部门正在调查,而举报材料已于10日寄送云南省纪委信访室、省监察厅举报中心,正等待回复。
陈银军称,除了在网上公开举报的三宗罪,自己手上还有一些才料,但目前还不方便公开,“先看看纪委调查的结果再说”。
楚雄州公安局称绝不遮掩袒护
针对陈银军的实名举报,12日,楚雄州公安局公开作出回应:
楚雄州公安局于2014年11月10日18时许发现有网民在网络上发帖,称南华县公安局局长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发现相关情况后,楚雄州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报告,并迅速抽调由州局纪检监察、督察、政工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随同州纪委调查组于当晚21时赶赴南华县开展调查工作。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对网民所反映的涉及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州公安局将会全力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调查,若问题属实将会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绝不遮掩袒护。
待相关问题调查清楚后,将会及时对外通报调查结果。
举报人曾有两次犯罪前科
陈银军在实名举报的同时,并未透露自己的相关信息,其称不方便向记者透露自己的身份。而对于自己的举报动机,陈银军说是因为“实在看不下去了”。
据记者调查了解,陈银军系楚雄南华县罗武人,男,现年33岁,在南华县从事投资、娱乐、煤矿开采和销售行业。陈银军曾有两次前科:1998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3年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
不久前,陈银军刚刚刑满释放,在释放当日,曾对当时侦办其故意伤害案件的南华县公安局领导和民警进行过语言威胁和恐吓。因此,陈银军的实名举报是确有其事,还是打击报复,还要等警方进一步调查才能得知。(都市时报 记者李晓静)
编辑:上官艳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