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中院开审诈骗案:被告被控骗195户两千余万元
新华网云南频道8月20日电(记者 王研)记者从云南省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获悉,18日,楚雄州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检方指控,被告人利用从事房产中介的便利,用冒充多个小区的房主编造虚假房地产销售项目等手段,骗取了195户群众共计2000多万元。
被告人华兴卫,1988年生,楚雄州楚雄市人。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14年间,华兴卫利用自己负责欣悦房地产信息部、楚雄市亿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从事房产中介的便利,冒充楚雄“星宿家园”、“康和家园”、“香樟湾”、“香山美居”、“彝韵阳光”、“阳光雅苑”、“锦龙花园”、“中坤国际”等多个小区的房主,编造虚假房地产销售项目。
检方指控,华兴卫采用群发数十万条短信、召开联谊会、虚假宣传、设置购房限额等方式进行引诱,并出钱请员工拉客户,带客户到虚构地点查看或用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欺骗手段,骗取了共计170多户受害人的购房诚意金、购房款定金等款项1425万余元。2013至2014年期间,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编造公司新接手楼盘资金紧张、需要购买土地等虚假理由,让他人与自己签订协议借出房产证进行抵押借贷,先后骗取了22户受害人共计669万余元。
检方指出,华兴卫通过签订合同诈骗所得累计2094万余元,这些款项他用于自己购买房产、买车、归还高利贷和公司开支,至案发时,楚雄市亿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和华兴卫银行账户的余额已不足2000元。检方认为,华兴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诱骗受害人与其签订合同,骗取195户受害人2094万余元的行为,数额特别巨大,情节极其严重,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在当天的庭审中,华兴卫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向被害人道歉。因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日宣判。(完)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