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普洱森警连续救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随着我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明显增强,群众一旦发现受伤或落单的野生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森林公安,使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救助,重新回归大自然。近期,普洱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就陆续接到热心群众报警求助,相继救助了一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宁洱:3月30日,宁洱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电话报称:“宁洱县广播电视局701广播站办公区内闯入一条重约1千克的眼镜蛇,请森林公安帮助处理”。接报后,民警携专业工具立即出警处置,经民警比对认定,该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眼镜蛇,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管理,民警在确定蛇身无外伤后,及时将其带至宁洱县松山自然保护区放生。
景东:4月18日8时46分,景东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景东县文井镇文窝村二组村民陈某报称:“我家里进来了一条大蛇,望你们帮助处理”。民警携带捕蛇工具迅速出警处置,在现场看到该村民的房屋与林区相邻,墙边有裂缝,有一条大蛇盘在墙角,民警立即将大蛇擒获。次日18时38分,景东县森林公安局又接到该村民报称:“家里又进来了一条大蛇,请帮助处理”。民警再次从其家里擒获一条大蛇,看到蛇被捉住,陈某一家非常感谢民警能及时出警解危,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经鉴定,捕获的两条蛇均为孟加拉眼镜蛇,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管理,因该蛇凶猛有剧毒,民警已将其移交无量山、哀牢山自然保护区景东管理局处理。
思茅:4月25日,思茅区森林公安局接热心群众报称:“在梅子湖公园散步过程中,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请森林公安前往救助”。民警迅速前往处置,在与热心群众一同对大鸟伤口进行简单包扎后,带回森林公安进一步救治,经鉴定:受伤的大鸟学名为苍鹭,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4月28日,思茅区森林公安局接一小区居民举报:“有一条蛇闯入了小区院内,我担心其遭捕杀,望森林公安前来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将围观群众疏散至安全范围,然后利用捕蛇工具,在未对其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将其擒获,经鉴定:该蛇学名为黑眉锦蛇,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目前,民警已将苍鹭移交太阳河国家森林公园,将黑眉锦蛇送至野外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