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聘任新一届特约检察员

20.12.2017  20:23

  12月19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第五届特约检察员颁证会议,聘任十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省检察院新一届特约检察员。

  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出席会议向台盟云南省委副主委李志强等十名特约检察员颁发了聘书并作讲话。

  李宁指出,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健全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一项创举,是加强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条重要渠道,也是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一项有效措施,对于推动我省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李宁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特约检察员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为特约检察员履职创造有利条件。一是要加强对特约检察员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要不断探索创新,积极拓展接受特约检察员监督的途径。积极邀请特约检察员参加有关会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重大决策的咨询论证以及参加庭审观摩、执法检查、案件讨论、专项调研等活动,充分发挥特约检察员的监督作用。对特约检察员的意见和建议,要深入研究、积极吸纳,以此为动力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特约检察员工作的影响力。四是要加强沟通联系,积极为特约检察员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李宁要求新一届特约检察员,要加强对履职相关法律法规、检察业务知识、司法业务的学习,尽快熟悉检察工作,认真履行参与案件讨论、接待来访、视察检查等职责,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要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有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和相关工作纪律,确保依法公正履行职责。

  据了解,自1992年12月起,我省检察机关开始开展特约检察员工作,特约检察员主要职责是对检察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和提供智库参谋作用,至今全省检察机关104个检察院开展此项工作,共选聘特约检察员483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五届特约检察员人选经省委统战部会同相关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产生。

  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杨国宗出席会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建邦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戴富才宣读聘任决定。特约检察院员台盟云南省委副主委李志强,云南大学法制办主任、教授陈志波,昆明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研究中心教授许冰莹,昆明医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吴锡南,西南林业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主任、教授费建国,昆明红麦芒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敏出席会议。

昆明市检察院和五华、盘龙、官渡等6家基层检察院分别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高检发政字【2017】72号)表彰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文明接待室”,昆明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这也是昆明市检察院第三次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五华区检察院、盘龙区检察院、官渡区检察院在此次评比中保留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西山区检察院、安宁市检察院保留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新授予石林县检察院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截至第九届评比,云南省检察机关共有39个院获得表彰,昆明市检察机关就占7席,在全省占比17.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