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周和玉到宜良县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10.09.2018  16:24

日前,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周和玉带领省院纪检监察党支部及其对口联系的南华县检察院、瑞丽市检察院党支部一行到宜良县检察院共同开展支部活动,并调研指导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周和玉一行参观了宜良县检察院党建展示大厅、文化长廊、荣誉室、党员活动室、党建书屋等场所,详细了解了宜良县检察院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随后,观看了宜良县检察院党建宣传片《信仰的力量》。

参观结束后,在宜良县检察院七楼会议室召开交流座谈会。会议由省纪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龚为民主持。省检察院监察处处长杨旭,南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华,瑞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龙磊等领导参加。

座谈会上,宜良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伟以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为主题,从“坚持问题导向,深挖困局之源;探索破解之策、实践融合之道”两个方面汇报了宜良县检察院抓党建工作情况,并重点汇报了该院将党风廉政建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党建“三张清单”严格压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以党建促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

他表示,宜良县检察院树立了“抓基层、固连接、强保障、促融合”的党建工作思路,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检察人员素质、推动检察业务发展、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立足“党建+”模式,积极探索党建与队伍建设、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努力打造基层检察机关特色党建工作。

随后,省院纪检监察党支部、南华县检察院、瑞丽市检察院分别就党建工作作交流发言。

  周和玉对宜良县检察院抓党建促队建从而推动检察业务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并对此次以四个党支部共同开展支部活动、党员共同过组织生活的形式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抓党建最终要实现的目标是促进队伍建设、推动检察业务,党建工作是载体,队伍建设、检察业务工作是实体,要注重把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检察工作融合在一起,切忌党建、队建和检察业务“两张皮”。他要求,四个党支部三个基层院今后要加强交流学习,取长补短,结合各自特点,发挥优势,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就新形势下抓好全面从严治检、全面从严治党,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他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认清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成绩,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压倒性态势已然形成,但形势依然严峻。

  ➤二要把“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要时刻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中,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层层压实,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充分发挥问责的震慑效应。

  ➤三要提高素质,全面推进司法办案工作。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机关,要全面提高检察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提升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并把检察队伍建设成效和司法办案工作的实绩作为检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和落实“两个责任”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