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云南省检察院罗朝峰副检察长督查调研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2.05.2017  17:37

    5月17日至18日,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朝峰带队的云南省检察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第7调研组深入丽江市两级检察机关,就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司法责任制等五个方面29项情况进行督查调研。

    调研组先后在永胜县人民检察院、丽江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督查调研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市县(区)两级院检察长汇报全市和各县(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深入分析研究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听取了司改工作有关负责同志、三类检察人员代表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认识体会和意见建议,并就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工作同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答疑解惑和具体指导。

    罗朝峰充分肯定了丽江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下一步并深入推进全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党组要认真学习把握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程中的各种政策措施要求,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二是要加强请示汇报,对司法体制改革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要多向党委政府、政法委、省检察院司改办请示汇报;三要加强沟通协调,需要争取地方支持帮助的,积极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督查组还深入古城区、玉龙县两地检察院实地调研基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听取基层一线检察官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李卫国、申诉处处长李培新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