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敢于动真碰硬

02.12.2015  09:52

    今年以来,云南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严格依法办案、保证公正司法”这一主题开展专项整治,牢牢把握和正确处理“规范”与“办案”的辩证关系,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规范”为保障,紧密结合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更好运行发展、更见实际成效开展专项整治,不仅没有因为开展专项整治束缚办案手脚、影响业务工作,而且做到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了办案行为、提高了办案效率、保证了公正司法,以往社会各界反映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大大减少,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稳中有进。

    综合各级“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院对基层检察院的抽查评估意见和相关调研报告,不规范司法问题主要发生在职务犯罪侦查环节和基层检察业务工作中。云南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治工作一开始就紧紧针对这一实际,把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和规范基层检察业务工作突出出来。

    专项整治工作一开始,云南省检察机关就在工作实施方案中列出27个重点整治问题,要求和督促各级院各业务部门和检察人员边学边改、立行立改,不得再发生,否则从严问责;对照检查阶段,在采取发送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开门纳谏的基础上,从2013年至2015年一季度办理案件中,抽取58883件案件进行了规范司法案件质量评查,特别是对两年多来办理的3584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全覆盖、不遗漏的全评查,对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一一登记和对号入座到具体案件、具体出处和具体办案人员,并已列入集中整改阶段区分不同性质和情节作出问责处理;严肃党纪、检纪,对两个县检察院各一起严重不规范司法的典型案件及时查处问责,对包括检察长在内的13名责任人员给予了记过、警告、检查等处分,并通报到全省检察机关;先后对不服审判机关判决裁定和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6起案件实行交办和挂牌督办,其中5件已办结,在严格依法作出复查处理决定的同时,责成相关办案单位反向查找和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注重保障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建设,省检察院院已制定下发了《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审查逮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示例)》等5个规范性文件,已列入后续建章立制计划20余项;各州、市、分院相继出台了不少硬性措施等,实打实地查找和整改了司法不规范问题。

    整个专项整治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但不设时间限制,坚持时间服从进度、转段服从质量。每一个阶段省院都派出检查督导组进行检查验收,动员部署阶段就责成4个州、市的检察机关进行整改补课到位后才批准其转段。特别是对照检查阶段,省院各业务部门派出近50个检查督导组,组织各业务条线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或进行抽检督查,对评查登记不细致的严肃责令返工补课。等等,持续以“”、“”的作风和韧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此外,云南检察机关着力提高执法办案人员在办案中对法律和执法办案规范、制度的执行力,坚决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办案规范。对超越法定权限、违背法律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司法行为,敢于动真碰硬,坚持“一案双查”,从严纠错问责,切实维护了法律和办案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把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与办案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安排、同步检查,落实到具体案件、具体事项、具体人员,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对触犯者坚决零容忍严肃问责,充分发挥了“八项禁令”在规范司法行、保证司法公正中的“龙头”作用。

    当前,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正处于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