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开展秋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昆明市局
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昆明市四举措深入开展秋季学期校园周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及时转发上级文件通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坚持食品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堂管理检查等内容纳入对县区和学校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层层落实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
二是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主体资质检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是营造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社会氛围。通过加大对食品经营者特别是个体食品经营户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通过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增强校方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通过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结合省局工作要求,督促校园食品经营户和学校食堂进入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进行追溯管理,已纳入全省食品安全监管网的学校食堂、校园中小型超市、食杂店有216户。
四是强化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整治。以校园及其周边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熟肉制品、糖果、饮料、蜜饯果脯、冷冻饮品、膨化食品、面筋食品、烧烤食品、油炸食品、“五毛”与“一元”低价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的食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五是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组织召开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专题部署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开展自查,并做好隐患排查工作,清除安全隐患。对还没有取得学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必须执行“一校一策”,在年底达到100%持证;各学校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学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相结合,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的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水平。
昭通市局
昭通市局高度重视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多措并举,不断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提早谋划、综合治理、常抓不懈,保障了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昭通市局高度重视学校校园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确保了工作责任的落到。
二是摸底建档,确保家底清楚。对校园及其周边小食品店、小餐饮店进行摸底建档,目前全市学校(含幼儿园)共计2389所,学校食堂2427个,持证学校食堂2425个,学校周边食品经营门店2554家。
三是履职尽责,确保监管到位。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教育部门与学校校长签订2017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和公开食品安全公开承诺书,配备学校食堂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制度。联合住建部门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制售食品整顿清理,对校园及校园周边100米内经营和制售食品的小摊贩,依法依规予以取缔。落实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与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告知承诺人树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保障学校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
曲靖 市
曲靖市局
秋季开学伊始,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防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曲靖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行动,联合教育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各地在检查中以辖区内各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为重点,对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持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及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履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操作流程是否合理、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及验收制度是否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到位、食品及原料是否按要求储存、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以及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还检查了校园内食品商店、超市,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商店、食品摊贩进行了排查。
麒麟区局与区教育局联合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并对中心城区内的学校食堂开展了联合检查;马龙局、教育局和各乡镇食安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拉网式检查。罗平县局和教育局、中心学校联合对农村地区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会泽县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多数县区均采用联合检查方式,对辖区内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商店、超市开展专项检查。各地在检查过程中要求各学校食堂、餐饮单位按照《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我检查评价表》进行自我检查评价,查找问题,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单位负责人、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各地加大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在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上下功夫,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年度课程安排。
各地在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食堂布局不合理、少数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食品存放不符合要求、“三防”设施未到位、留样数量不足和记录不完整、晨检记录不全等。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及时改正。截至目前,曲靖市检查学校食堂、校园及校园周边商店、超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2400余户次此,下达责令整改270余份。此次专项检查,将对全市3180户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目前检查仍在进行之中。
会泽县局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优化校园周边饮食环境,在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之际,曲靖会泽县局积极部署,严格监管,通过“三个结合”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一是检查和自查相结合。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落实专项检查,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做到监督人员到位、检查环节到位、检查文书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罚措施到位。督促辖区内学校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审查学校提交的《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基本情况调查表》715份。围绕餐饮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环节、防控食物中毒关键措施,召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周边餐饮店业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共培训112户次,培训人员1106人。
二是广度和深度相结合。扩大检查广度,实现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全覆盖,共检查学校食堂87家,幼托机构食堂96家,学校周边饮食单位363家。结合辖区实际,深入检查餐饮服务供应资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员配备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三防”设施、留样、餐厨废弃物管理、课间餐供应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报告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全县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普遍较好,大宗食品能做到定点采购,添加剂能做到专柜储存、专人管理、科学使用,食堂卫生管理也比较到位。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36个,自查上报食品安全隐患31个,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或监督意见书,查处违法案件2件。
三是软件和硬件相结合。以逐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标,依据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当前的硬件水平和管理能力,建议指导校方开展明厨亮灶等长效机制,鼓励校方自觉加强管理,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共有23家学校实施明厨亮灶建设。
马龙县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秋季学期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学生吃上安全放心的饮食安全。近期,马龙县局与县教育、公安局等部门组成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乡(镇)完小、村小、中学对全县秋季学期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学校秋季学期食品安全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采购、仓储管理、加工、分发、食用及台账、索票索证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主要采取“听、查、访”的方式进行。听就是听取各学校对秋季学期食品安全情况的主要做法以及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查就是现场查看领导机构、相关制度是否健全,仓库设施设备及贮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台账记录,食品加工是否规范,食堂环境是否整洁,从业人员是否健康体检持证上岗,是否使用标识标准不全的食用油,配餐是否合理等;访就是随意访问各个学龄阶段的学生、学校后勤人员及部分老师等,详细掌握秋季学期食品安全情况实施的具体情况。在检查中,对存在人员培训力度不足、管理记录资料不规范等问题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各学校食堂按照有关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供餐,对一些学校的特色和亮点进行了总结和提炼推广。截止目前为止,共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执法车辆23余车次,检查学校食堂85家,发出食品药品安全现场监督记录表20份。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学校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降低食品安全实施过程中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有效杜绝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楚雄州
楚雄州局
2017年秋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教育局联合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督促各县市和学校加强对食品安全的领导,并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堂管理检查等内容纳入对县市和学校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督促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定了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学校食堂、具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内外餐饮单位和经营店及托管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学校是否落实学校食堂防止食物中毒的“四个严禁和一个留样”要求,学校食堂是否落实了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台账及相关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加工行为是否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查处。截至9月1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777人次,检查学校食堂39户,食品经营户246户,检查大专院校、中小学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1249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发出检查告知书179份,立案查处违法食品经营案件5件,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工作中。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校园安全周”活动,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引导其加强行业自律,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营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目前,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35场次。
四是加强督查,确保实效。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教育局将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各县市开展2017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南华县局
新学期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南华县局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新学期环境。
一是对辖区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网吧、音像制品、书店、眼镜专营店等经营户开展安全隐患检查。二是重点检查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严查无照和超范围经营。三是加强商品质量检查。认真开展校园周边商品质量检查,坚决查处校园周边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和向学生兜售假冒伪劣学生用具、玩具、非法书刊等行为。四是督促经营者自律。指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自律制度,落实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监督完善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五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创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六是畅通渠道,维护权益。充分发挥12331、12315、12365申诉举报作用,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对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检查校园及周边经营户、流动摊贩175户,通过整治及宣传,倡导社会各界关爱学生、关注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红河州
弥勒市局
自今年秋季学期开学以来,弥勒市局一手抓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一手抓食品违法行为整治,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违法行为,为秋季学期学校开学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一手抓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一是明确监管责任。在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组织召开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局力量共同参与,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相关科室和各市场监管所的责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二是落实学校主体责任。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保证书、责任书186份,督促各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安全责任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学校按要求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经营自查评价,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市场监管所与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和《禁止加工销售野生菌、草乌、附片保证书》765份。督促经营户从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方面依次开展自查,要求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参加体检,从源头抓好从业人员防控。
一手抓食品违法行为整治。一是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分区域、分时段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地毯式检查,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秋季学期食品安全氛围。二是开展经营户责任约谈,对发现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经营户,由当地市场监管所组织责任约谈,要求其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进一步压实经营户主体责任;同时要求经营户将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在醒目位置,接受全社会监督。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开展秋季学期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出动344人次,222车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43份,约谈经营户14户,收缴了价值6000余元的过期食品200公斤,有力保障了全市秋季学期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
大理州
大理州局
大理州为保障秋季学校食品安全,消除群体性食物中毒隐患,结合全州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州食药监局与州教育局联合发文对2017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再次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全州各县市教育局和市场监管局在秋季开学前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专题部署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017年8月20起,各县市局和教育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和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地毯式、全覆盖的专项检查。一是检查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制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情况;二是检查学校食堂在采购食用油、大米、面粉等原料,采购佐料、食品添加剂等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正规,是否进行查验、索票索证、登记记录;过期食品是否进行清理销毁。三是检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是否整洁,餐饮具是否彻底消毒,并对全过程拍照存档,饮用水是否安全等。四是对校园周边中小型超市、食杂店、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堂及集体用餐场所、小餐饮单位、食杂店、流动食品摊贩等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五是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经营的乳制品、蜜饯果脯、糖果、饮料、冷冻饮品、膨化食品、“五毛”与“一元”低价食品、方便食品、烧烤食品、油炸食品、儿童食品、面筋食品、果冻、糕点进行重点检查。
结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州共出动车辆595车次,执法人员291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765所,其中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1752所,学校食堂持证率达99.2%,尚有13所学校食堂未取证,已按相关规定责任教育部门尽快改善基础条件,积极申请办证。检查校园内食品经营店(小卖部)127个,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3100余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62份,提出整改意见550余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8起,其中当场处罚22起,一般程序立案查处6起,发放宣传资料12600份。
南涧县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营造良好的就餐和学习环境。南涧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一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制度,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操作是否规范、餐具消毒管理制度、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实施校园及周边全面综合治理,规范校园内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行为,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现场指导。三是通过广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服务单位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截至目前,共检查县内三个乡镇学校食堂28户,食品经营户63户,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南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监督检查意见书,并及时督导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怒江州局
2017年秋季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8月25日—9月14日,怒江州四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教育局、安监局、县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开展了秋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检查以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杂店、食品摊贩、营养餐供餐单位为重点。检查主要以以下内容为主:一是相关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学校是否落实学校食堂防止食物中毒的“四个严禁和一个留样”要求;三是学校食堂是否落实了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台账及相关管理制度;四是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学校负责人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以学校校门路线为起始点,周边(左右)200米内的小卖部等经营场所,检查有无“三无产品”以及100米范围内禁止出现食品摊贩。严查校园内及周边的超市、小卖部、餐饮店等的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许可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合格有效。经营场所是否干净整洁,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并督促其及时整改。
截止目前,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车辆21台/次,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139家,餐饮服务单位、食杂店、食品摊贩、营养餐供餐单位共计165家。
迪庆州
迪庆州局
近日,迪庆州局联合州教育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迪庆州直各学校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学校食堂20家,重点从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及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履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操作流程是否合理、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及验收制度是否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到位、食品及原料是否按要求储存、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以及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过程中,迪庆州局还对食品安全电子信息追溯系统试点推广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应部分学校食堂负责人的申请,对食品安全监管网电子信息追溯系统的操作、录入进行了再次全面详细的讲解、演示,让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员对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监管系统有了更深的认识,为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电子信息追溯系统奠定了基础。
此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提高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础。
维西县局
按照《迪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维西县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该县辖区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以强化食品安全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为目地,严格开展各项检查。检查主要内容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及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落实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两证情况、明厨亮灶开展情况、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情况、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情况,食品贮存情况、食品加工、食品留样、晨检情况、餐饮具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及台账登记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下达责令整改,能当场整改的立即让学校进行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车次26车次、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58家,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58家,下达监督意见书58份。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临沧市
临沧市局
秋季开学之际,为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近日,临沧市局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突击监督检查。
重点对学校食堂的许可管理、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设施设备及维护、加工制作过程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进行突击监督检查。现场抽取猪肉、牛肉、蔬菜、米线等48个样品,对瘦肉精、农药残留、吊白块等项目进行了快速检验,并对学校食堂餐具的卫生情况进行抽检,现场检验和抽检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项目,检查组进行了现场指导,并反馈给学校负责人,督促其立即整改。
云县局
近日,云县局联合教育局等部门对大寨镇、大朝山西镇、茶房乡三个乡镇开展学校食堂安全随机专项检查。
检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重点对学生人数较多,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有针对性的对食堂操作间、食品仓库、加工场所、清洗消毒场所及食品留样等主要环节进行细致检查,一是检查购进食品的来源有无食品购进记录,有无索证索票、是否留存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及食品标签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二是检查食堂是否持证经营、卫生是否整洁、消毒设备是否正常运行、餐饮消毒是否有记录、从业人员健康及着装规范、是否按规定留样等进行逐项检查。
此次检查学校食堂20户,其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是索证索票、食品采购记录不全,占检查总数的85%,其次为留样及记录不完善,占检查总数的60%,同时检查中发现餐具消毒未记录、水源水质未检测、仓库货物摆放混乱等共性问题。县局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过程,达到操作标准和要求后再进行食品加工,从源头上预防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餐饮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