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0号国Ⅳ车用柴油提质加价政策。届时,0号国Ⅳ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将调整至每吨6815元,测算下来为5.81元/升。
今天以前,中石化云南分公司、中石油云南销售分公司全省所属加油站须全面完成柴油升级置换工作,每吨执行370元的加价标准。此外,已完成国Ⅳ置换的加油站不得再销售国Ⅲ普通柴油。二者混合销售的,最高零售价仍按照国Ⅲ普通柴油执行。
昆明日报 记者 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