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部署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

07.11.2014  17:11

11月5日,国家林业局召开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陈凤学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凤学对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重要意义。林业在生态文明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着保护林地的责任重于泰山。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核心任务和政治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各地必须要充分认识严守林地、保护森林的极端重要性,要把林地保护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二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依法开展清理专项行动。要做到全面排查,坚决整治,查治并举,以治为主;清理排查决不能走过场,要排查到位,不留死角,用全新的尺子、全新的态度开展排查,不能心存任何侥幸心理。同时,要积极梳理上报近年来各地出台的有悖国家法律法规涉及林地方面的地方规定和土地政策。本次行动要将自然保护区作为重中之重,各地要认真筛选并报告在自然保护区内,特别是核心区和缓冲区内违法建设和未批建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并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改,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办发[2010]63号文件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不允许违规占用自然保护区的土地搞开发建设,决不允许在自然保护区搞挖沙采石、探矿采矿开发活动,决不允许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任何形式的开发项目。对以矿产开发、水电工程建设、地方经济开发建设项目名义提出的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或者调整功能区的申请,两年内国家林业局不予受理。

三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破坏林地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要按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排查甄别非法侵占林地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行为,除依法处理外,要限期收回、恢复被损毁和被非法侵占的林地。要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扭转一些地方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行为蔓延扩散的被动局面。

四是切实加强领导,迅速组织部署。各省级林业(森工)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落实办事机构,认真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迅速部署,狠抓落实,确保行动顺利推进,收到预期成效。同时,要大力拓宽和畅通社会和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渠道,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打击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不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是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各地要对清理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加强林地管理的针对性措施;着力推进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抓紧划定县一级林地和森林红线,将规划落实到山头地块,切实依据规划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各地要认真总结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于2015年1月31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国家林业局。

省林业厅副巡视员王哲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收听收看了电视电话会议。

(厅宣传中心    王佳纯)

信息来源:周雯 | 责任编辑: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