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生态屏障 维护生态安全
高正文
云南省是全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份之一,也是全球34个物种最丰富且受到威胁最大的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具有丰富性、独特性、脆弱性三大特点,在构筑中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及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中占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
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科研,持续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自1958年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开始,至今全省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161个,其中国家级21个、省级38个、州市级56个、区县级46个,总面积约2.8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7.3%。
多年来,云南省环保部门积极履行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职能,充分发挥以就地保护为主、迁地保护和离体保存为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的重要作用,为保护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迹等做出了重要贡献。前不久,云南省环保厅和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共同发布《云南省生物物种名录(2016版)》,标志着云南成为全国第一个公布生物物种名录的省份,为今后开展物种研究、保护、利用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当前,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下降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仍面临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不强、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自然保护区发展面临设施不完善、资源保护与开发矛盾突出等问题。着眼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新要求,云南省今后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上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生态保护意识。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云南最大的资本,也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支撑。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物多样性,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物多样性。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自觉践行绿色发展,为云南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做出应尽的努力和贡献。
二是组织实施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积极争取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项目在云南的实施。全力推进《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的落实,加大针叶林、热带雨林、阔叶林、湿地等六大优先区域的保护力度,加快生物安全防范体系、强化科技支撑、促进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等九大优先领域的保护进度,尽快启动实施监测、评价、工程建设、生态补偿、监管等34项保护行动。
三是建立完善法规政策。推进《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立法进程,修订《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完善生态补偿和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等制度,推动生态转移支付向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倾斜。
四是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划分生态保护空间,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规划,针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的保护与监测。
五是依法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要按照《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限制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强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交通、旅游、水电、风电和生物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管,严把生态影响关。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重点排查和重点督察,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六是持续加强能力建设。云南省现有自然保护区总体来说投入不足,设施不完善、机构不健全、管护人员少,生态监测、基础研究薄弱,能力建设亟待加强。要针对薄弱环节,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监管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上台阶。当前,要抓紧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为实施生态监测夯实基础。
七是扎实开展基础研究工作。要加强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研究,继续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现状调查,在此基础上评估并编制《云南省生物物种红色名录》。要对重要生态系统生态演替、变化趋势等进一步开展生态监测、评估,对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物种加大保护和开发利用两方面的研究力度,做到保护优先、可持续利用。
八是加强宣传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涉及方方面面,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深入普及生物多样性知识,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努力营造全民重视、个个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生态保护风尚,努力构建尊重自然、珍惜生命、索取不超过自然再生能力、为子孙后代留下丰富生物多样性的社会,进一步提高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成效,维护好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作者系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