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21.10.2015  19:28

10月14日,云南省政府在昆明组织召开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江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政府有关领导、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各州、市、县、区设分会场,省人社厅、财政厅、地税局等部门在会上分别作了政策解读及表态发言。

 

               

 

会议明确了改革目标原则、范围等方面内容,同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德强紧紧围绕李江副省长的讲话精神,代表全省地税部门表态: 一是高度重视,服务发展大局。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交由地税部门征收,是省委、省政府对地税部门的高度信任,更是鼓励和鞭策。地税部门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充分发挥地税部门职能作用,尽最大努力做好服务工作,把好事办好。 二是密切协作,确保征收万无一失。 主动加强与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共同做好征收管理顶层设计,拟定征管办法,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优化管理,打牢征收工作基础。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深入推进“税费一体化”管理,全面开展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加大清欠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四是全面宣传,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进一步创新宣传渠道和方式,有针对性地为缴费人释疑解惑,争取社会各界和缴费人的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