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提出——继续推进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创建边疆特色的云南未检工作体系

17.03.2017  02:05

 

      3月15日,云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召开。会议强调,要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探索完善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未检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制度,创建具有边疆特色的云南未检工作体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黄为华、省预青专项组办公室副主任、团省委副书记赵国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曙昆介绍,2016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数同比下降11%,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率分别上升32%和11%;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性侵、拐卖、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起诉猥亵儿童案件64件65人,拐卖妇女、儿童案件76件191人;全省各级院未检专门机构增加到69个,基本实现未检专门办案组织三级院全覆盖。

      据悉,云南的未检工作独具特色,在全国率先尝试将“国家亲权”、“儿童利益最大化” 等国际少年司法先进理念引入司法实践;率先创建全国第一支专职“合适成年人”队伍,从最初到场维权发展为全方位参与社会背景调查、心理干预、帮教回访,成为新刑诉法中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的实践模型;率先探索“暂缓起诉”制度,将“暂缓起诉”与“社区矫正”创新结合,开创了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司法+社会两条龙”的工作模式。云南未检工作的探索受到国内外专家的高度赞誉,被誉为少年司法的“盘龙模式”,为云南未检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根基。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督,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公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和“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要继续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突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点,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此次会议还对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16个未检精品案例和事例进行了表彰,举行了未检工作咨询专家的聘任仪式,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邀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姚建龙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张寒玉处长和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刑检部负责人杨蒙溪等理论和实务界的有关专家,对省、州市两级检察院分管未检工作的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等80余人进行授课并开展实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