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检察院接受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核

15.05.2018  11:53


近日,由曲靖市文明办副主任刘荣带队的 “云南省文明单位”考核组一行4人来到曲靖市检察院,对曲靖市检察院申报第十五届云南省文明单位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评组通过实地考察、审核台账、听取汇报和随机访问四种方式进行考核。曲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李卫国、在家的院领导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全程参与。

考评组实地查看了控告申诉大厅、文化走廊、道德讲堂、院史室、党员活动室、职工食堂等硬件设施和使用情况。了解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机制、系列活动和氛围的营造情况。

考核汇报会上,李卫国向考评组详细介绍了该院开展文化创建的理念和思路,以及2016年以来,结合检察工作扎实开展的一系列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和累累硕果。

随机访问环节,考核组随机提问了文明创建工作的相关问题,参会检察人员踊跃积极回答,展现出了曲靖市检察院文明单位创建人人参与,齐心协力的精神风貌。

经过考评,考评组总结了曲靖市检察院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的几个特点:认真、扎实、规范、细致,实地讲解介绍检察特色鲜明,文化创建活动内容丰富、有效,成效明显。考评组组长、市文明办副主任刘荣对曲靖市检察院的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希望曲靖市检察院进一步提高认识,跟上时代步伐,不断丰富内涵,注重创新,抓实载体,承担责任,起好示范。曲靖市检察院表示,将以此次检查考评为契机,不断总结创建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创建水平,为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