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局牵头对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开展督察
为贯彻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2019 年督察计划>的通知》、市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进一步改进深化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10月9日至15日,曲靖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以及市直相关部门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情况进行了督察。
为将督察任务落到实处,曲靖市市场监管局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市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各县(市、区)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开展督察的通知》,对督察内容及任务清单、督察对象和督察方式、督察时间以及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督查方案要求,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曲靖市商务局、曲靖市科学技术局等5个单位为组长单位,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组员组成5各督察组深入全市10个县市区开展督察工作,督察组通过面上督查、实地督查、集中座谈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以及市直相关部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先后对10家县以上(含县级)公立医院、10家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2家企业开展了实地督察,督查工作中督察组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并分别在各县市区召开座谈会集中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全面完成督察工作任务。
通过督察,全面掌握了全市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找准了全市药品安全监管、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服务、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实施基本药品制度、推进实施药品购销“两票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进药品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有效助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看病就医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