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十二五”减排全省第二 1个月问责处理51位环保责任人
10月13日,曲靖市召开2016年环境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曲靖市2015年环境质量状况、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曲靖的情况、“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情况及“十三五”工作打算,并回应一些热点问题。
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 位列全省第二
据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庆东介绍,“十二五”以来,曲靖市将总量减排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排全省第二名。
严把项目准入关、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曲靖环评分级审批目录,进一步下放了部分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有效防止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持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抓好涉危涉重企业、燃煤电厂、钢铁、水泥、化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等专项执法检查,“十二五”期间,依法对102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强化重点污染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的环境监管工作。
建立市、县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网格,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建立公安、环保环境执法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开展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管理,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涉源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依法收贮101枚闲置放射源。
认真完成了水污染、大气污染以及重金属污染和噪声污染等污染物的防治工作,落实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工作。率先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对重点污染源实施远程监控、远程管理,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和环境信息公开。
2015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曲靖是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之一。2015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全市1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中心城区123个区域噪声监测点等效声级均值稳定达标。
问责处理51位环保监管不力的责任人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于7月15日至8月15日对云南省开展督察,其中,7月26日至8月4日,下沉曲靖开展督察。督察期间,共交办曲靖市办理群众投诉举报件142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51名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受到问责处理。依法依规立案查处企业17户、责令14户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限期整改14户、限产停产2户、关停取缔7户、行政处罚罚款58万元、行政拘留1人。
解决环境遗留问题 提高环境质量
谈到曲靖市未来的环境保护工作,杨庆东表示,在’十三五’期间,市环保局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抓好六项工作,加强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强化环评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生态保护,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挖掘减排潜力,抓实污染减排;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切实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服务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曲靖”建设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布会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日报、经济日报等媒体记者围绕曲靖市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情况、生物多样性保护、牛栏江水资源保护、城市空气污染物防治、油烟污染防治、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情况、噪音污染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提问,市环保局各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