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中院年末发放司法救助金120万余元

30.12.2016  18:38
图为救助金发放现场。 钟欣 摄 160余名刑事案件被害人签下自己的名字后,获得救助款。 钟欣 摄

  中新网曲靖12月29日电 (赵曦 区鸿雁 江荷)“谢谢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谢谢国家的司法救助政策。”29日下午,48岁的单女士接过法官递来的2万元(人民币,下同)救助金和一床爱心棉被,难掩激动之情。当天,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向160余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了120万余元救助款和60床爱心棉被。

  宣威市的孟某欠昆明市的张某2万元。2011年8月6日晚上,张某和单女士的丈夫在宣威一家酒店遇到孟某,双方发生厮打。事后,孟某邀约他人致单女士的丈夫死亡。案发后,因故意伤害罪,孟某等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5年不等,连带赔偿单女士经济损失8万元。经调查,孟某家庭极为贫困,无履行能力。为抚养女儿读书,家庭生活贫困且左眼严重近视的单女士外出打工,不幸双脚严重烫伤致残。经申请,法院当天向其发放救助金2万元。

  曲靖市富源县富村镇村民傅某和受害人管某是表亲,但因一起土地纠纷积怨多年。2012年10月27日凌晨,傅某酒后携菜刀前往管家,将管的妻子、次子当场砍死,将其三儿子、女儿砍伤,导致其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但傅某并没有就此停手,又前往与自己有矛盾的刘某家,将刘某家两个未成年孩子砍伤。经审理,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管某死刑(已执行),赔偿傅某和刘某经济损失共17万余元。但因傅某家中生活贫困,其妻子丧失劳动能力多年,无能力履行赔偿,经申请,法院当天向管某发放救助金3万元。

  据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介绍,此次司法救助总金额为120万余元,涉及60件案件160余人,最高额度达8万元,是近年来发放数额最高的一次,救助标准较往年明显提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