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洪查处一违规领取城市低保乱作为问题

16.08.2016  10:50

记者从景洪市纪委获悉,近日景洪严肃查处了市民政局及其5个中心敬老院违规领取城市低保金的典型问题。

经查,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期间,景洪市民政局为解决所属5个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生活经费不足,以及入住率低的问题,擅自决定由各敬老院宣传、动员按规定不符合享受城市低保金的“分散供养五保老人”,与其签订《入住协议》,每年不定期入住敬老院,将他们与符合规定的对象一并造册虚报,纳入能领取城市低保金的范围,经市民政局审批后领取城市低保金。

5个敬老院共冒领162名“集中供养五保老人”城市低保金994059元,用于敬老院常住老人的生活费用,这一行为违反了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涉及的相关领导干部,对该问题的发生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职,属典型乱作为,违反了《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景洪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景洪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给予时任景洪市民政局局长岩勇(已退休)通报批评的问责;给予景洪市民政局副局长唐建伟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的问责。(记者 戴振华)(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