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撸起袖子带头干

08.09.2017  15:25

  

  近日,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世清对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刀某良、俸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该院检察长首次出庭依法履行职责。

案件情况
  这是一起发生在普洱山区农村的暴力恶性案件。被告人刀某良与被害人刀某忠系叔侄,被害人酒后到被告人家滋事,用尖刀、菜刀挥砍物品,威胁被告人夫妇二人。在相互推搡过程中,被告人刀某良用木棒击打刀某忠头部和躯干部,被告人俸某某则用手抱住被害人的双脚将其抱翻在地,用啤酒瓶击打被害人头部。在被害人倒地不起后,刀某良将被害人拖出到屋外院子中,用锄头继续击打其头部,直至被害人不再动弹。后刀某良带妻子和儿子外出躲避,同时电话向村支书报告情况,等候处理。

  此案中,被告人的行为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是预谋犯罪还是激情犯罪、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属于家庭矛盾引发的案件等,都需要细致审查和充分论证。

  在办案过程中,李世清检察长认真仔细审阅案卷、讯问被告人、复核关键证据,听取了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及被告人辩护律师的意见,全面分析证据材料,并撰写了讯问提纲、答辩提纲、出庭意见等文书材料,作了充分的准备。

  庭审中,公诉人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进行举证,揭露、证实犯罪,李世清检察长作为主控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依法进行充分论证,对被告人、辩护律师的意见依法予以答辩,并在发表公诉意见中对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进行法治宣传。指控犯罪有理有据,答辩有理有力,法理与情理结合,取得了良好的公诉效果。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及被告人、被害人家属到庭旁听了审判活动。

  据悉,这次庭审活动普洱市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职,在普洱市法检办案历史上属于首次。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出庭公诉,是践行当前司法改革的要求。为干警树立了标杆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