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县(区)邮政业监管机构组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06.11.2015  16:11

为适应普洱市邮政业发展和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依据国务院有关设立县级邮政监管机构精神,在国家局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普洱市邮政管理局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因地制宜,积极作为,深入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调研、沟通、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形成《普洱市落实县级政府邮政业监管责任工作实施方案》建议稿,2015年10月21日通过了普洱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的审议。近期《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落实县级政府邮政业监管责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也已印发执行。方案要求,县(区)可依托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设立邮政业监管机构,设立专门的“邮政管理办公室”或“邮政业发展中心”,在上级邮政管理部门指导授权下开展当地邮政管理工作。下一步,普洱市邮政管理局将依据普洱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继续推进县(区)邮政监管机构的设置工作。

        (普洱市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