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11所学校获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13.03.2016  09:51

日前,记者从昆明市教育局获悉,2015年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公示。

依照学校自评,县区教育局推荐,实际认定的评估程序,市教育局对各县区2015年申报的23所示范校开展评估认定工作,认为五华区江岸小学、西山区华昌小学、盘龙区拓东二小、盘龙区重工中学、晋宁县职业高级中学、宜良县汤池小学、寻甸县柯渡镇中心寄宿制完小、官渡区南站小学、滇池旅游度假区第一幼儿园、呈贡新区第五小学、富民县赤鹫中心小学等11所学校(园),在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的基础上,把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管理常规,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学和校园环境用语用字规范程度较高,并取得显著成绩。

经过评估、审议,决定认定这11所学校(园)为昆明市2015年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公示时间截止到3月18日。

记者 张丽亚 (昆明日报)